為什么故意在勞動合同中不約定或少約定勞動報酬?

[合同(tong)協議] ???解決者:熱心網友

想(xiang)咨詢一下(xia),有的(de)單位為什么故意在勞動合(he)同中不約(yue)定或少約(yue)定勞動報酬(chou)?

某些用人單位(wei),故意在勞(lao)動(dong)(dong)合同中不約定或少約定勞(lao)動(dong)(dong)報(bao)酬,其目的(de)有(you)兩個:一個可以少列單位(wei)的(de)工資總額,在計算稅收和(he)社會保(bao)險(xian)時(shi)可以少繳(jiao)漏繳(jiao)部分金(jin)額;一個是日后發生勞(lao)動(dong)(dong)爭議(yi)時(shi),可以少計算工資總額、加班工資和(he)經濟賠償(chang)金(jin)。這是一種規(gui)避法律(lv)的(de)行為,明顯侵害(hai)勞(lao)動(dong)(dong)者(zhe)的(de)權益,也增加了勞(lao)動(dong)(dong)者(zhe)在爭議(yi)過程中的(de)舉證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