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還需要支付代通金嗎?

[合同協議(yi)] ???解決者:熱心網友

用人單位提出協(xie)商解除(chu)勞動合(he)同,勞動關系(xi)在一個月之內終止(zhi)的,還(huan)需要支付代(dai)通金嗎?

不(bu)需要的,代通(tong)金(jin)即指用人(ren)單位在應(ying)該提前一個月通(tong)知的情況(kuang)下(xia),若用人(ren)單位未盡通(tong)知義務,則給(gei)付(fu)一個月工資(zi)作為代替。用人(ren)單位是否需要支付(fu)代通(tong)金(jin),應(ying)當(dang)根(gen)據法律的規定來判斷,法律沒有規定的,不(bu)能要求(qiu)用人(ren)單位支付(f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