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還需要支付代通金嗎?

[合同(tong)協議(yi)] ???解決者:熱心網友

用人(ren)單位提出協(xie)商解除(chu)勞(lao)動(dong)合同,勞(lao)動(dong)關系(xi)在一個(ge)月(yue)之內終(zhong)止的,還需要支付代(dai)通(tong)金嗎?

不需要(yao)的,代通金即指用人單(dan)位(wei)(wei)在(zai)應(ying)該提前一個(ge)月通知(zhi)的情況下,若用人單(dan)位(wei)(wei)未盡通知(zhi)義務,則(ze)給付一個(ge)月工(gong)資作為代替。用人單(dan)位(wei)(wei)是否需要(yao)支付代通金,應(ying)當(dang)根據(ju)法(fa)律(lv)的規(gui)定來判(pan)斷,法(fa)律(lv)沒有規(gui)定的,不能要(yao)求(qiu)用人單(dan)位(wei)(wei)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