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法制工(gong)作(zuo)力(li)量,確保依法行(xing)政有序開展(zhan),經研(yan)究(jiu)決定,擬(ni)面(mian)向全縣公開遴選政府法制工(gong)作(zuo)人員4名,現就有關事(shi)項公告(gao)如下:
一、遴選原則
公(gong)開遴選工作本著尊重個(ge)人意愿(yuan),公(gong)開、平等、競爭、擇優的(de)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de)標(biao)準,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de)方(fang)式(shi)進行。
二、遴選條件
1、政治素質好,品行(xing)端正,身體健康(kang)。
2、勤奮敬業,工作能力強(qiang),業務水平高(gao)。
3、35周(zhou)歲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法(fa)學(xue)(法(fa)律)專(zhuan)業專(zhuan)科以上學(xue)歷。
5、具(ju)有(you)公務員或事業編制身份。
6、具有下列情(qing)形之一的(de),不得報考:受(shou)處分期(qi)間或者未滿影(ying)響期(qi)限(xian)的(de)。正(zheng)在(zai)接(jie)受(shou)審計、紀律(lv)審查,或者涉嫌(xian)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de)。法律(lv)、法規規定的(de)其他(ta)情(qing)形。
報考(kao)人(ren)員不能(neng)報考(kao)與本人(ren)有親屬回避(bi)關系人(ren)員所(suo)在單位(wei)(wei)的崗位(wei)(wei)。
三、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和資格審查時(shi)間:2014年11月28日-12月4日下(xia)午5:30。
2、報名地點(dian):中(zhong)心(xin)大街(jie)177號(hao)寧津(jin)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gong)室。
3、報(bao)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ren)有(you)效《居民身份(fen)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縣政府法制辦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
4、資(zi)(zi)格(ge)審查:由縣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組織對(dui)報(bao)名人(ren)員的資(zi)(zi)格(ge)條件、相關材(cai)料(liao)進行審查。
四、面試
由縣政府法制辦公室組織實(shi)施,面試主要考察(cha)應(ying)聘人員(yuan)的綜(zong)合分(fen)析(xi)能(neng)力(li)、組織協調能(neng)力(li)、語言表達能(neng)力(li)、應(ying)變溝通能(neng)力(li)、舉止儀表等綜(zong)合素(su)質方面的內容(rong)。
面試時間、地(di)點另行通(tong)知。
咨詢電(dian)話:522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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