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德州市直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齊魯人才網 . 2014-05-20發布(bu)
  為進一步優化市直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提高事業單位人員素質,增強事業單位發展活力,按照《德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徳人〔2006〕35號)和《關于加強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意見》(魯人社發〔2013〕13號)的有關規定和要求,2013年德州市市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85名工作人員(具體崗位見附件1、2、3),現將有關問題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二)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及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77年5月20日至1995年5月20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年齡為40周歲以下(1972年5月20日以后出生);應聘市公安局所屬事業單位崗位的年齡一般為18周歲至30周歲(1982年5月20日至1995年5月20日期間出生),應聘公安法醫崗位的年齡為18周歲至35周歲(1977年5月20日至1995年5月20日期間出生)。
  (四)2013年應屆和擇業期內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不限戶籍,應屆專科畢業生限德州生源,其他人員應聘須具有德州常住戶口(2013年5月20日前取得);報考市公安局所屬事業單位公安類專業崗位的不限戶籍。
  (五)應聘市公安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考生須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文身,無肢體功能障礙,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法醫、物證檢驗及鑒定、信息通信、網絡安全管理、金融財會、外語及少數民族語言翻譯、交通安全技術、安全防范技術、排爆、警犬技術等職位,矯正視力均在5.0以上。
  (六)招聘崗位有特殊要求的依照崗位要求。
  (七)經市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批準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3年7月31日為截止日期。
  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人員所在單位或部門的規定崗位(回避關系詳見應聘指南)。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中小學教師應聘,須經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高校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市公安局所屬事業單位:
  (一)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四)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
  (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七)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為充分體現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優惠政策,對于應聘市直事業單位博士研究生崗位的,由用人單位及其業務主管部門直接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報經市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審批后直接聘用,不需要參加公開招聘考試和網上報名。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網址:
  //www.dzrs.gov.cn (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
  //222.133.32.5/(德州人事考試信息網)
  //rsks.dzrs.gov.cn/(德州人事考試信息網)
  1、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3年5月20日9:00-28日16:00
  查詢時間:2013年5月20日12:00-29日24:00
  應聘人員登錄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報考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部門和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審核前多次登陸填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待審核期為2小時,自完成提交報名信息算起。報名時間截止后,招聘單位不受待審核期限制,可直接進行審核。報名一經招聘部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2、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13年5月20日11:00-29日12:00
  用人部門應公布咨詢電話,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報考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報考者補充。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用人部門應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備資格審查時使用。
  3、網上繳費時間:2013年5月20日12:00-30日24:00
  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在待審核期滿后至查詢截止時間前登錄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或德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德州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備參加面試或專業考試時使用),并于2013年6月10日—6月14日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l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報考公安類專業崗位的人數與計劃聘用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開考比例可降低至1:2;招聘碩士研究生的崗位,如達不到規定比例,按報名實有人數確定參加公共科目考試人員。報考崗位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的,該崗位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
  公共科目考試考務費收取標準:每科40元。
  應聘市公安局所屬事業單位崗位的,網上報名后,應聘人員本人須于5月20日至5月28日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或就業推薦表等資料到原德州市公安局辦公樓(德城區東方紅西路315號)進行現場目測和資格初審,現場目測和資格初審合格后,登錄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網上繳費,凡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目測和資格初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現場目測和資格初審的有關要求,以市公安局發布的《2013年德州市公安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現場目測及資格初審須知》(附件4)為準。
  擬享受減免公共科目考試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應聘人員資格初審通過后,本人或委托人于5月20—5月28日到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德州市東風東路1566號行政綜合樓9046房間)辦理現場確認手續。辦理確認時須攜帶《德州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及有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服務卡》。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續聘)的在德州服務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含根據德辦發[2008]13號文件規定, 2008以來年我市選聘、經市委組織部備案的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選派和續聘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聘事業單位崗位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改為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可以報考定向招聘崗位。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能再報考定向招聘崗位。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各招聘崗位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先由招聘單位業務主管部門對照崗位進行資格初審,然后報送相關材料到市公開招聘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復審。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需向招聘單位業務主管部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德州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相關證明材料包括: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2013年定向、委培畢業生還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3年5月20日之前取得)和報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二代身份證、戶口簿(擇業期內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不需要提供)。在職人員在面試前還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中小學教師應聘須提交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介紹信。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必須在2013年5月20日之前取得。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面試前要進行資格審查,審查時除出具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二代身份證和畢業當年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外,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需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材料;“三支一扶”大學生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畢業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按要求向招聘單位業務主管部門提交有關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有關審查材料的則視為棄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還應審查應聘人員的應聘回避情況。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經招聘單位業務主管部門同意,報市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批準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各招聘單位業務主管部門在資格審查后,報市招聘主管部門統一進行資格復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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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考試
  考試分為公共科目考試、面試。
  (一)公共科目考試
  考試時間為:2013年6月15日上午9:00-11:30
  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公共科目考試采用筆試的方式,根據崗位類別的不同,分公共管理、公安、教育、衛生醫師、衛生檢驗、衛生護理六大類,各類均考一科。
  1、公共管理類崗位的考試內容為政治經濟、法律法規、時政方針、科技知識和綜合寫作。
  2、公安類崗位的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公安基礎知識和綜合寫作,公共基礎知識、綜合寫作分值為70%,公安基礎知識分值為30%。
  3、教師類崗位的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公共基礎知識分值為30%;教學基礎知識分值為70%,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教學相關知識與應用、教育法律法規基本知識等相關知識。
  4、衛生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專業基礎知識部分按衛生醫師、衛生檢驗、衛生護理三類分別命題。
  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經濟、法律法規、時政方針、科技等基礎知識。
  衛生醫師類崗位專業知識的考試內容為醫藥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包括生理學、病理學、藥理學、內科學、外科學、診斷學、兒科婦科、中醫學等醫學綜合知識。
  衛生檢驗類崗位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醫學檢驗專業基礎知識,包括生理、病理、生物化學、臨床檢驗、檢驗儀器學、寄生蟲學及檢驗、微生物學及檢驗、免疫學及檢驗、血液學檢驗、臨床生物化學及檢驗等檢驗綜合知識。
  衛生護理類崗位專業知識的考試內容為醫學護理專業基礎知識,包括生理學、病理學、藥理學、診斷學、護理學基礎、內科護理學、外科護理學、婦科護理學、兒科護理學、營養飲食學等護理綜合知識。
  每類考試內容合為一套試卷,滿分為100分。公共科目考試成績公布后,市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崗位類別、招聘計劃數和考試成績分別確定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內,按計劃招聘人數3-5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或技能測試的人員。在公共科目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參加面試。
  (二)面試
  根據今年我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的特點,對所有招聘崗位實行分類考試的辦法。
  A類、B類面試由市人社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C類、D類面試在市公開招聘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招聘單位業務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市紀檢監察機關全過程監督。面試方案由招聘單位業務主管部門制定并提交市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對社會公示。具備條件的招聘單位業務主管部門要對面試全過程進行錄相錄音,并在考試結束后將音像資料報送招聘工作主管部門。
  參加面試的考生每人繳納考務費70元。
  1、A類崗位面試,主要是通用性較強的公共管理崗位,直接采用通用能力面試方式。
  2、B類崗位面試,主要是專業性較強的公共管理類崗位,采用崗位專業技能測試+通用能力面試方式。公共科目考試結束后,按計劃招聘人數5倍的比例確定參加崗位專業技能測試人員,對于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崗位專業技能測試由招聘單位業務主管部門嚴格按照崗位專業要求,客觀公正地進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僅作為參加面試的依據,不計入總成績,總成績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核算。
  3、A、B類崗位通用能力面試人數按以下比例確定:相同職位錄用計劃在10人以下的為1:3;10人的面試人數確定為28人。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部門和崗位,取消聘用計劃;達不到計劃聘用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劃定最低70分合格線,低于最低合格線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4、進入通用能力面試的考生憑市公開招聘主管部門發放的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面試內容主要是測試應聘人員從事本職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質。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5、C類崗位面試,主要是教師、衛生醫師、衛生檢驗、護理人員等專業性較強崗位,面試人員按以下比例確定:相同職位錄用計劃在10人以下的為1:3;10人的面試人員統一確定為28人。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部門和職位,取消聘用計劃;達不到計劃聘用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專業考試由招聘單位業務主管部門具體組織,主要測試其專業水平和技能,專業考試由招聘單位業務主管部門部門劃定最低合格線,考生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6、D類崗位面試,主要是藝術、體育、播音主持等專業性、技能性較強的特殊崗位,不參加公共科目考試,直接進行專業技能考試。技能類崗位按報名實有人數確定參加專業技能考試人員,專業考試由招聘單位業務主管部門部門劃定最低合格線,考生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體能素質測評
  應聘市公安局所屬事業單位崗位的考生,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和報考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人員。體能素質測評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附件5)規定執行。體能素質測評未達標的,取消體檢和政審資格。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素質測評的,視作放棄。體能素質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布,因棄權和體能素質測評未達標形成崗位上的人員空缺,從參加面試的人員中進行遞補,只遞補一次。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總成績及崗位排名的確定
  全部考試結束后,市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將A類B類崗位按公共科目考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C類崗位按公共科目成績40%,面試成績60%的比例計算報考人員的總成績;D類崗位的考生專業技能考試成績即為總成績,考試總成績滿分為百分制。考試總成績及崗位排名在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上公示。如同一招聘崗位出現總成績同分者,采取公共科目成績、學歷層次高者依次優先的辦法確定考察人選,以上條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專業測試的方式予以確定。
  四、體檢和考察
  按考試總成績,分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名單,因放棄體檢考察資格和考察體檢不合格等情況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一)體檢
  體檢按照原人事部、衛生部有關規定(見應聘指南)執行。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除特殊情況經市招聘主管部門同意外,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用人單位或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復檢只能進行1次,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醫院級別不低于原體檢醫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市公安局所屬事業單位的體檢標準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規定進行檢查,《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二)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確保考察結果全面、真實、準確。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應聘市公安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考察政審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考察政審的內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現實表現等情況。
  五、聘用
  考察和體檢均合格且應聘資格等復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市公開招聘主管部門頒發《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憑《聘用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按照有關規定簽訂《德州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間的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員需遷移或變更戶籍關系的,可在試用期滿合格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戶籍遷移或變更手續。
  六、紀律與監督
  為保證公開招聘工作的公正性,要最大限度地實行政務公開,招聘范圍條件、計劃、程序、公共科目成績、面試或專業考試成績、聘用結果等情況,以網上公示或登報公示等形式,全部向社會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市公開招聘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市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執行國家、省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紀律和制度規定,對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報考者,參照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26號)執行。
  七、其他
  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授權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報考政策咨詢電話:2687084、2687677
  監督電話:2687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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