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縣公安局辦證服務大廳招聘文職人員
齊魯人才網 . 2014-11-19發布

根據(ju)我縣公安工作(zuo)實際需(xu)要,經(jing)研究,決定面向社(she)會公開招聘(pin)文(wen)職人員。現將(jiang)有關事項公告(gao)如下(xia):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1、擁(yong)護中國共產黨的(de)領(ling)導,熱愛社會(hui)主義,遵紀守法,有良(liang)好的(de)政治素質和品行。

2、具有我縣常住戶口和國家承認的(de)大專以上學歷。

3、身(shen)(shen)體(ti)健康(kang)。體(ti)形端(duan)正;面部無(wu)(wu)明顯特(te)征、缺陷,無(wu)(wu)殘疾,無(wu)(wu)傳(chuan)染(ran)性(xing)疾病;無(wu)(wu)口吃,無(wu)(wu)重聽,無(wu)(wu)色覺異常,無(wu)(wu)紋身(shen)(shen);男(nan)性(xing)身(shen)(shen)高(gao)不(bu)低于(yu)1.70米(mi),女性(xing)身(shen)(shen)高(gao)不(bu)低于(yu)1.60米(mi)。

4、年(nian)齡在(zai)18周歲(sui)以(yi)上(shang)(1995年(nian)11月(yue)20日以(yi)前(qian)出生),28周歲(sui)以(yi)下(即1984年(nian)11月(yue)21日以(yi)后(hou)出生)。

5、會普(pu)通話(hua),熟練掌握計算機基(ji)本(ben)操作(zuo)技能(neng)。

6、具備招聘職位所(suo)需其他資格條件。

公(gong)安警察院校往屆(jie)畢業生未錄(lu)用到公(gong)安機關且符合招聘條(tiao)件(jian)的,同等(deng)條(tiao)件(jian)下優先招聘。

曾受過刑(xing)事(shi)、行政處罰(fa)、勞動教養、收容教養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yuan),不(bu)被招聘。

二、招聘崗位人數

本次招聘(pin)崗(gang)位為戶政、出(chu)入境(jing)等窗口(kou)崗(gang)位,招聘(pin)人(ren)數為10名。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經目測合格(ge)進行報名與(yu)資格(ge)審查,按以(yi)下程(cheng)序進行:

(一)報名

報名(ming)時(shi)間:2013年11月20日(ri)至22日(ri)(每日(ri)8:30—17:00)。

報名地點:縣公安局8樓(lou)801房間(汽車站東(dong)1500米(mi)路(lu)北)。

應聘者提(ti)交國(guo)家(jia)承認的學歷證書、身(shen)份證、戶(hu)口簿(或戶(hu)籍證明)、2寸同(tong)底(di)版免冠彩色照片4張(zhang)。報名(ming)、技能測試(shi)、筆試(shi)考務(wu)費100元。

應聘者不得委托他人代(dai)辦手續(xu)。

(二)資格審查

對招(zhao)聘人員的資格審(shen)查貫穿(chuan)招(zhao)聘工作的全過程(cheng)。經審(shen)查不具備(bei)招(zhao)聘條(tiao)件的,取消其資格。

四、考試內容和時間安排

考試包(bao)括計(ji)算機應用技(ji)能(neng)測試、筆試,計(ji)算機應用技(ji)能(neng)測試合格者方可參(can)加筆試。

(一)計算機應用(yong)技(ji)能測試

主要考察錄入(ru)(ru)、編(bian)輯(ji)、瀏(liu)覽、搜索、下載(zai)信息資料及收(shou)發郵(you)件等計算(suan)機基(ji)本操作(zuo)技能;文字錄入(ru)(ru)每分鐘(zhong)不少(shao)于30字。通過(guo)測試(shi)合格的人員(yuan),可進入(ru)(ru)筆試(shi)環節(jie),測試(shi)成績不計入(ru)(ru)總分。

計算機應用技能測試與(yu)報名同(tong)步(bu)進(jin)行(xing)。

(二)筆試(采(cai)用百(bai)分制)

筆(bi)試科目為《公(gong)共基(ji)礎(chu)知識(shi)》,筆(bi)試時間、地點(dian)見(jian)準考證。

五、考核政審、體檢

根據(ju)筆(bi)試成績,按照招聘職(zhi)位(wei),由(you)高分到低(di)分按招聘職(zhi)位(wei)等(deng)額進入(ru)考核體檢、政審范圍人員。

體(ti)檢工作(zuo)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jin)行(xing)。

考核(he)政審的(de)內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cheng)員(yuan)和主要社會關系現實(shi)表現等情況(kuang)。對因(yin)考核(he)體檢、政審不合格造成(cheng)的(de)空缺,按筆試成(cheng)績依(yi)次遞補。

考核(he)政(zheng)審(shen)工作人(ren)員的組成、考核(he)政(zheng)審(shen)的內容和要求等,另行規定。

六、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經考核體檢和(he)政審合格(ge)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dao)低(di)分依次確定擬聘用(yong)人(ren)員名單,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yong)手續。

聘用采取(qu)代理的方式(shi)進行。擬(ni)聘用人員(yuan)與(yu)縣(xian)公安局簽(qian)訂(ding)聘用合(he)(he)同。縣(xian)公安局與(yu)縣(xian)人才(cai)交流中心簽(qian)訂(ding)委托(tuo)人事(shi)代理合(he)(he)同,擬(ni)聘用人員(yuan)人事(shi)關系和檔案由縣(xian)人才(cai)交流中心管(guan)理。

新(xin)聘用人員,試(shi)用期三個月(yue)。試(shi)用期滿(man)考核合格(ge)的(de),月(yue)工(gong)資(zi)不(bu)低(di)(di)于當地最(zui)低(di)(di)工(gong)資(zi)標(biao)準。按(an)國家有關規(gui)定繳納養老(lao)等社會保險(xian),食宿自理(li)。

七、合同解除

1、正常解除(chu)。文職人員合同期為一年。聘(pin)用期滿(man),雙方(fang)聘(pin)用關系自然解除(chu)。

期滿(man)后,根據工作需(xu)要和(he)文職人員現實(shi)表現,可(ke)協商續簽合同(tong)。

2、非正常解(jie)除(chu)。合同期(qi)內,對違反管(guan)理規定、不能(neng)勝任本職工作,或身體不能(neng)堅持(chi)正常工作的文(wen)職人(ren)員,經用人(ren)單位研究,可以解(jie)除(chu)聘用合同。

合同期(qi)內(nei),因(yin)本人(ren)意愿要求解除聘用關系,應提(ti)前一個月提(ti)出書面(mian)申請(qing)。

本簡(jian)章由縣人(ren)才(cai)交流服務中心、縣公安局政工室負責(ze)解釋。

咨詢電話:6107626 6153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