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部門經理的領導下,協助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負責組織新職工(含實習、代培、調轉、參觀、施工人員等)進入生產區和復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考試,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測、考核、登記和上報工作。
3.組織生產的安全例會、安全日和公司舉行的有關安全活動,開展安全競賽及總結先進經驗等。
4.組織開展安全自查和專業檢查,對查出的問題進行登記、上報、并督促按期解決。
5.協助領導修訂廠安全管理細則、崗位安全操作細則、安全責任制和制定臨時性危險作業的安全措施等。
6.經常檢查職工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不安全行為,并有權根據公司和生產的安全管理制度進行處罰。對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有權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
7.參加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提出防范措施,負責安全事故的統計和上報。
8.建立健全采區各種安全臺帳,負責指導各班組安全臺帳的建立并進行檢查。督促檢查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9.公司領導交辦(ban)的(de)其他事項。
1、大專及以上學歷,安全工程、化工工藝專業優先,應往屆畢業生均可。
2、具有一定的組織(zhi)協調能力(li)和管理能力(li),有一定的口頭和書面表達能力(li),能夠獨立處(chu)理工廠(chang)內的各類(lei)事(shi)務(wu),熟練操(cao)作電腦。
在(zai)求職過程中如(ru)果(guo)遇到(dao)扣(kou)押證件、收取押金(jin)、提供擔保、強迫入股集資(zi)、解凍資(zi)金(jin)、詐騙傳銷(xiao)、求職歧視(shi)、黑中介、人身(shen)攻(gong)擊、惡意騷(sao)擾(rao)、惡意營(ying)銷(xiao)、虛假(jia)宣傳或其他違法(fa)違規(gui)行為。請及(ji)時保留證據(ju),立(li)即(ji)向平臺(tai)舉報(bao)(bao)投訴,必要(yao)時可以報(bao)(bao)警、起訴,維護自己的合(he)法(fa)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