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基本建設管理的法規和地方制定的有關規范、條例和規定;
2 按基本建設程序負責組織勘察、設計和施工管理。
3、負責施工圖會審,處理施工技術疑難問題,協調解決施工中出現的施工技術問題,參與調查處理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并提出技術鑒定和處理方案;
4、負責編制施工招投標文件,主持招投標過程中的各項工作和技術交底工作;
5、隨時檢查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材料采購計劃及各分項工程驗收和竣工驗收簽證;
6、負責組織向施工負責人進行書面施工技術交底。指導、檢查技術人員的日常工作及復核特殊過程、關鍵工序的施工技術交底。
7、推廣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開展qc活動,組織技術攻關。
8、完成領導(dao)交辦(ban)的其它工作。
1、本科及以上學歷,建設工程相關專業;
2、具(ju)(ju)備五年(nian)以上(shang)從事工程(cheng)施工技(ji)術管(guan)理工作經(jing)歷,且具(ju)(ju)有相關專業的高(gao)級工程(cheng)師(shi)(shi)或(huo)一級建(jian)造師(shi)(shi)執業資格。
在求(qiu)職過(guo)程(cheng)中(zhong)如果遇到扣押證(zheng)件(jian)、收(shou)取押金、提供(gong)擔保(bao)、強迫入股集資、解凍資金、詐騙傳(chuan)銷、求(qiu)職歧(qi)視、黑中(zhong)介(jie)、人身攻擊、惡(e)意(yi)騷擾、惡(e)意(yi)營(ying)銷、虛假宣(xuan)傳(chuan)或其他違法違規行為。請(qing)及時保(bao)留證(zheng)據,立即向平臺舉(ju)報投訴(su),必要(yao)時可以報警、起訴(su),維護自(zi)己的合法權(quan)益(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