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基本建設管理的法規和地方制定的有關規范、條例和規定;
2 按基本建設程序負責組織勘察、設計和施工管理。
3、負責施工圖會審,處理施工技術疑難問題,協調解決施工中出現的施工技術問題,參與調查處理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并提出技術鑒定和處理方案;
4、負責編制施工招投標文件,主持招投標過程中的各項工作和技術交底工作;
5、隨時檢查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材料采購計劃及各分項工程驗收和竣工驗收簽證;
6、負責組織向施工負責人進行書面施工技術交底。指導、檢查技術人員的日常工作及復核特殊過程、關鍵工序的施工技術交底。
7、推廣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開展qc活動,組織技術攻關。
8、完成(cheng)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本科及以上學歷,建設工程相關專業;
2、具備(bei)五年以上從事工(gong)(gong)程(cheng)施(shi)工(gong)(gong)技術管理(li)工(gong)(gong)作經歷,且(qie)具有相(xiang)關(guan)專業(ye)的高級工(gong)(gong)程(cheng)師或一級建造師執業(ye)資格。
在求職(zhi)過(guo)程中(zhong)如果遇到扣押證件、收取押金、提(ti)供擔保、強(qiang)迫入股集資、解凍資金、詐騙傳銷、求職(zhi)歧視、黑中(zhong)介、人(ren)身(shen)攻(gong)擊、惡意騷擾、惡意營銷、虛假宣傳或其他違(wei)法(fa)違(wei)規行(xing)為。請及時保留證據,立即向平臺(tai)舉(ju)報(bao)投訴(su),必要時可以報(bao)警、起訴(su),維(wei)護自己(ji)的合法(fa)權(quan)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