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公司安全環保的總體管理工作,對公司安全環保體系的建立、落實執行及監督檢查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環保生產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指示,負責組織制定、修訂、審查安全技術規程和其他安全環保管理制度。
3、加強安全工作基礎建設,做好各種安全臺賬,定期召開安全專業人員會議,指導公司安全工作。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推廣安全生產先進技術和經驗。
5、劃區界定安全環保責任,深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發現事故隱患,督促有關業務部門和人員及時整改。
6、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公司各部門進行安全自查自糾工作,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預防火險隱患及安全及工傷事故發生。
7、組織或者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對事故進行統計、分析,向公司提出報告。
8、組織確立公司安全環保重點部位和防范對策,組織做好公司安全重點部位的防范對策與檢查,杜絕特大安全事故發生。
9、負責接待安全、消防、環保等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通過相關評審,保持良好溝通。
10、負責提報安全、消防、環保等職能部門需要的材料。
11、負責安全、消防、環保相關證照(zhao)的辦理、變更。
1、環境科學、化工、應用化學等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
2、具有良好的溝通和學習能力、有較強的團隊協作能力,具有一定的管理項目能力。
3、3年以上危化品行業安全管理工作經驗,具有安全工程師證。
4、熟悉國家各項安全法律法規,熟悉生產現場安全工作流程、安全操作規范和安全管理的程序,能夠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給予糾正。
5、熟悉掌握安全規章、標準和日常安全管理,有高度的責任心。
6、有政(zheng)府(fu)部(bu)門接洽(qia)經(jing)驗,同(tong)政(zheng)府(fu)各部(bu)門保持良好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