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崗位職責
(1)協助負責人建立、健全環保管理體系,以及內部各類相關培訓的組織與實施;
(2)協助負責人開展項目生態環境調查評估、污染治理調查工作的組織對接工作;
(3)編制項目生態環境調查和監測方案,開展生態環境調查和監測工作;
(4)編制調查評估報告和治理修復方案,開展治理修復工程設計和建設、驗收;
(5)協助負責人做好環保現場管理、環境隱患整改及環保設備技術管理;
(6)參與項目投標工作,負責技術方案論證、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及投標文件編寫;
(7)負責項目完成后相關資料收集、整理,并按存檔要求及時歸檔;
(8)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福利待遇:
(1)薪酬面議;
(2)試用(yong)期3個月,試用(yong)期結束后(hou)合格者(zhe)可直(zhi)接(jie)錄用(yong),轉正(zheng)后(hou)簽訂勞動合同(tong),繳(jiao)納“五險(xian)”,學歷、工(gong)齡補貼(tie),配備工(gong)作服,春節、中秋福(fu)利,其他福(fu)利等。
(1)28歲-35歲,本科及以上學歷,環境工程、環境科學、生態學、氣象學、土壤學、地下水等相關專業;
(2)了解最新環保政策,熟悉環境污染處理的工藝技術,熟悉環境治理的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規范;
(3)具有從事生態環境調查評估與治理修復方案編制2年以上,或從事生態修復工程設計、大氣和水污染治理工程設計等2年工作經驗,具有環評工程師或環保工程師證書者優先;
(4)能夠獨立現場勘察、編制環境報告書和識圖能力;
(5)具(ju)有(you)一定的溝通協調和邏(luo)輯(ji)文字表達能力,能夠協同項目負責人(ren)開展(zhan)相(xiang)關(guan)業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