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職責:
(一)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二)參與本單位涉及安全生產的經營決策,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督促本單位其他機構、人員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三)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年度工作計劃和目標,并進行考核;
(四)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
(五)監督本單位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和技術措施的落實;
(六)監督檢查本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安全生產資質、條件的審核工作,督促檢查承包、承租單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七)督促落實本單位 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發放、使用和管理:
(八)組織落實安全生產風險管控措施,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事故隱患,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督促落實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九)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演練:
(十)法律、法規、規章以及(ji)本單位(wei)規定的(de)其(qi)他職責。
(一)從事化工安全管理3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化工(gong)類注冊安全工(gong)程師優先
在求職過程中(zhong)如果遇到(dao)扣押證件、收取押金(jin)、提供(gong)擔保、強迫(po)入股集(ji)資、解(jie)凍資金(jin)、詐騙傳銷(xiao)、求職歧視(shi)、黑中(zhong)介(jie)、人身(shen)攻擊(ji)、惡意騷擾、惡意營銷(xiao)、虛假(jia)宣傳或其他違法(fa)違規行為(wei)。請(qing)及時保留證據(ju),立即向平(ping)臺舉報投訴(su),必(bi)要時可以(yi)報警、起訴(su),維護自(zi)己的合法(fa)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