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流行、通俗聲樂專業或音樂教育專業);
2、具有三年以上教學經驗且至少帶過兩屆藝考生;
3、親和力強、善于溝通、普通話標準流利、思維敏捷、對學生有責任心和耐心;
4、教育觀念新,教學能力強,基本功扎實,思維靈活,普通話標準;
5、具(ju)有聲樂、器(qi)樂或舞蹈及(ji)編(bian)導、創作、鑒賞等較全(quan)面的知(zhi)識(shi)與(yu)技(ji)能。
1、根據教材教學大綱,深入鉆研,對學生進行音樂學科知識的傳授、音樂技巧的訓練和音樂素養的熏陶;
2、結合本學科特點,開展音樂教學研究,積極改進教學方法,勇于創新,深入教學實際;
3、認真執行教學常規,落實教學目標,精心設計好每一堂課,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善于使用現代化教學手段,努力提高課堂教學效益;
4、堅持“因材施教。分類推進”的原則,面向全體學生,提高尖子學生,狠抓中、下學生,使各類學生在原有基礎上都有穩步的提高;組織開展好學校藝術教育工作,積極創建校園文化藝術氛圍;
5、積極(ji)參(can)與各(ge)級各(ge)類(lei)的教學(xue)研(yan)究活動,要(yao)有目標、有計(ji)劃(hua)地(di)進行(xing)教學(xue)改革和教學(xue)研(yan)究,認真總結教學(xue)經驗,積極(ji)撰(zhuan)寫音樂科研(yan)論文。
在求職(zhi)過程中(zhong)如果遇(yu)到扣押證(zheng)件(jian)、收取押金、提供(gong)擔保、強迫入股(gu)集資、解凍資金、詐騙(pian)傳銷(xiao)、求職(zhi)歧視、黑中(zhong)介、人身攻擊、惡(e)意(yi)騷(sao)擾、惡(e)意(yi)營(ying)銷(xiao)、虛假(jia)宣傳或其他違法(fa)違規行為(wei)。請及時保留證(zheng)據,立即向(xiang)平臺舉報投訴(su),必要(yao)時可以報警(jing)、起訴(su),維(wei)護(hu)自己的合法(fa)權(quan)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