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過的處分要不要備注到求職簡歷上?

[簡歷] ???解決者:熱心網友

問(wen) 我(wo)在(zai)學校曾因為違紀(ji)受過處(chu)分,請問我(wo)現在(zai)找工(gong)作還要把(ba)受到(dao)的處(chu)分備(bei)注到(dao)求職簡歷上嗎?

答(da) 不(bu)要。求(qiu)職簡歷中的備注是可(ke)寫(xie)(xie)可(ke)不(bu)寫(xie)(xie)的,如果寫(xie)(xie),應該寫(xie)(xie)一些好的方面,如自己(ji)的優勢(shi)、獲得過什么獎等。如果把處(chu)分備注到求(qiu)職簡歷上,很可(ke)能(neng)會(hui)影響你的求(qiu)職工作(z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