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縣教(jiao)育事(shi)業發展的需(xu)要,受用人單位(wei)委托(tuo),經研究(jiu)決定,招聘(pin)人事(shi)代(dai)理教(jiao)師32人,現將有關(guan)事(shi)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liang)好的(de)品行和適應崗(gang)位的(de)身體條件。
3、全(quan)日(ri)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
4、年(nian)(nian)齡不超過30周(zhou)歲(1984年(nian)(nian)7月(yue)1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學(xue)歷(li)可放寬至32周(zhou)歲(1982年(nian)(nian)7月(yue)1日后出生)。
5、應聘人員須(xu)具有茌平戶籍。
6、具備招(zhao)聘(pin)崗位要求的專(zhuan)業或技(ji)能條件。
7、具備招(zhao)聘崗位所(suo)需的(de)其他資格條件。
8、在讀全日(ri)制普(pu)通高校學(xue)生不能應聘(pin)(pin),也不能用(yong)已(yi)取(qu)得的(de)學(xue)歷作為條(tiao)件(jian)應聘(pin)(pin)。在公務員招考和(he)事業單位(wei)公開招聘(pin)(pin)中被認定(ding)有嚴重違紀違規行(xing)為且(qie)不得報考的(de)不能應聘(pin)(pin)。現(xian)役軍人及法(fa)律規定(ding)不得聘(pin)(pin)用(yong)的(de)其他情形的(de)人員不能應聘(pin)(pin)。
二、招聘人員崗位(詳見附件)
三、報名時間與要求
報名時間(jian)和方式、考試(shi)與資格(ge)審查、體檢等有關(guan)要求,參照《茌平縣2014年度公開招聘事業單(dan)位工作人員(yuan)簡章(zhang)》相(xiang)關(guan)規定執行。
報(bao)(bao)名人員繳費成(cheng)功后,下(xia)載打印(yin)《茌平縣2014年(nian)度招聘人事代理教師報(bao)(bao)名登記表(biao)》和《誠信承諾書》(資格(ge)審查時(shi)使用(yong))。
四、考核聘用及待遇
1、考(kao)核(he)聘用(yong):對(dui)進(jin)入(ru)體(ti)檢考(kao)核(he)人(ren)員的(de)德、能(neng)、勤(qin)、績等情(qing)況(kuang)進(jin)行全面考(kao)核(he)。對(dui)考(kao)核(he)體(ti)檢合格的(de)擬(ni)聘用(yong)人(ren)員,在茌平政務網公(gong)示,公(gong)示期為7個工作(zuo)日。公(gong)示期滿(man),對(dui)沒有問題或(huo)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yong)的(de),由人(ren)才交(jiao)流中心辦理人(ren)事代理手(shou)續。
2、工(gong)資福利待遇:用人(ren)單位參照事業單位人(ren)員標準發放。
咨詢電(dian)話(hua):0635—4276320
監督(du)電話:0635—4276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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