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我市發布公積金貸款信用信息認定標準
齊魯人才網 . 2018-07-20發(fa)布

市住房公(gong)積(ji)金管理(li)中心發(fa)布《關于(yu)進一(yi)步明確住房公(gong)積(ji)金貸款使用個人信用信息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貸款風險管(guan)理要求(qiu),將借款申請人(ren)及配偶個人(ren)信用情況(kuang)納(na)入(ru)貸前審查,現將有關認(ren)定使用標(biao)準明確如下:

一、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個人信用報告使用

借(jie)款(kuan)申請人及配偶任一方征信(xin)報告中有(you)以下(xia)情形之一的,不(bu)予貸款(kuan):

(一)貸款

1、單(dan)筆(bi)貸款近兩(liang)年內存在連續逾期(qi)(qi)3期(qi)(qi)以上記(ji)錄(含(han)3期(qi)(qi))或累(lei)計逾期(qi)(qi)6期(qi)(qi)以上(含(han)6期(qi)(qi))記(ji)錄;

2、貸款當前逾期;

3、貸款(kuan)存(cun)在擔保(bao)人(ren)代還記(ji)錄;

4、貸(dai)款(kuan)(kuan)或擔保貸(dai)款(kuan)(kuan)其五級分類為(wei)關注、次級、可疑或損(sun)失的;

(二)貸記卡

5、貸(dai)記卡近兩年內存在連續逾期(qi)3期(qi)以上(含3期(qi))記錄;

6、貸記卡當(dang)前逾期;

7、貸記卡狀態為止付、凍結或呆賬;

(三)準貸記卡

8、準貸記卡(ka)近兩年內存在透支(zhi)180天以上未還記錄;

(四(si))征信記錄顯(xian)示有其他不良信用(yong)記錄的

對上述第2、第6項(xiang)情形,若逾(yu)期金(jin)額(e)低(di)于1000元(yuan)的,提供(gong)銀行還款(kuan)憑證(zheng),可予受(shou)理(li);若逾(yu)期金(jin)額(e)高于1000元(yuan)(含1000元(yuan)),需追(zhui)加提供(gong)個人版個人信(xin)用報告,方可受(shou)理(li)。

對(dui)上述第4項情形,受理(li)時需個人信用報告更新,貸(dai)款(kuan)狀態恢復(fu)為正常。

對(dui)上述第(di)7項情形(xing),受理時需個(ge)人信用報(bao)告(gao)更新,貸記卡狀態恢復為(wei)正常或(huo)注銷卡。

對貸(dai)記卡年費、非消費情況欠費,由銀行出具情況說明(ming)并提供記載(zai)年費、非消費情況的(de)銀行交易記錄,經核(he)查屬實(shi)可予受理。

因銀行系統問題(ti)導致信用報告相關信息(xi)不準(zhun)確,由銀行出(chu)具情況說明,經核查屬實可予受理。

二、住房公積金業務管理系統個人信用狀況認定使用

借款(kuan)申請人及配偶任一(yi)方有以(yi)下(xia)情形之一(yi)的,不(bu)予貸款(kuan):

1、歷史公積金貸款被(bei)中心提起訴(su)訟,或(huo)因其(qi)他訴(su)訟,公積金中心作為(wei)抵(di)押權人直接參與財產分配的;

2、五年(nian)內有違規使用住房(fang)公積金行(xing)為(wei)的。

三、其他途徑證實借款申請人及配偶任一方存在嚴重失信行(xing)為的,不予貸款。

本通(tong)知自2017年8月15日(ri)起實施,有效期至(zhi)2020年8月14日(r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