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的內容有一定的變更,還需要重新商定嗎?

[政策法規] ???解決者:熱心網友

我是一名職場白領,想了解一下勞動合(he)同的(de)內容有一定的(de)變更,還需要(yao)重新商定嗎?

答(da) 當然(ran)了,勞動法(fa)第十七條規定(ding):“訂(ding)(ding)立和變更(geng)勞動合(he)同(tong)(tong),應當遵(zun)循平等自(zi)愿、協(xie)商一致的原則(ze),不得(de)違反法(fa)律、行(xing)政法(fa)規的規定(ding)。勞動合(he)同(tong)(tong)依法(fa)訂(ding)(ding)立即具有法(fa)律約(yue)束(shu)力,當事人必須履行(xing)勞動合(he)同(tong)(tong)規定(ding)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