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樣的情況勞動者需向公司繳納違約金?
[政策法規]
???解決者:熱心網友
問 我是一(yi)名銷售員,在(zai)青島(dao)工作(zuo),公司(si)規定(ding)如果(guo)想離(li)職(zhi)(zhi),必(bi)須提前(qian)一(yi)個月(yue)交離(li)職(zhi)(zhi)申請,我恐怕沒有時間等到一(yi)個月(yue)后(hou)離(li)職(zhi)(zhi)了,這(zhe)樣(yang)的情況(kuang)是不是還需(xu)要向公司(si)繳納違(wei)約金?
答 按(an)照《勞動(dong)合同法》的規(gui)定(ding),在(zai)用人單位(wei)和勞動(dong)者(zhe)的勞動(dong)合同約(yue)定(ding)中,嚴格(ge)限(xian)定(ding)了(le)違約(yue)金的約(yue)定(ding)條(tiao)件,規(gui)定(ding)單位(wei)只有(you)在(zai)“培訓(xun)服務(wu)期”和“競業限(xian)制”這兩種情形下,才能設定(ding)違約(yue)金。 也(ye)就是說(shuo),除非勞動(dong)者(zhe)在(zai)約(yue)定(ding)的培訓(xun)服務(wu)期滿前(qian)離職,或違反了(le)保密協議、競業限(xian)制的約(yue)定(ding),否則(ze)勞動(dong)者(zhe)無需向單位(wei)支(zhi)付任何違約(yue)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