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津縣關注民生、重民意,努力打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民生工程,連續出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優惠政策,多項惠民之舉均走在兄弟縣市前面。2011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啟動以來,縣政府制定出臺了《寧津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寧津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方案的通知》,本政策的實施,讓寧津縣廣大老百姓切實得到了實惠。
對于連續繳費的參保人員出臺激勵政策
寧津縣規(gui)定(ding),對(dui)于連續(xu)繳費(fei)超過15年(nian)(nian)以上的參保居民,每多繳一年(nian)(nian),加發(fa)2元的基(ji)礎養老金,基(ji)礎養老金加發(fa)部分所需資金由縣級財政(zheng)承擔(dan)。此規(gui)定(ding)高于兄弟縣市加發(fa)1元的標準(zhun),體現了寧津縣對(dui)民生、民意的高度(du)重(zhong)視(shi)。
對一、二級重度殘疾人的優惠政策
寧津縣關注(zhu)重(zhong)度(du)殘(can)疾(ji)(ji)人的(de)養(yang)老(lao)問題(ti),自(zi)(zi)啟動城(cheng)鄉居民養(yang)老(lao)保險政策以來,在全市(shi)率先(xian)落實了(le)關于重(zhong)度(du)殘(can)疾(ji)(ji)人的(de)優惠(hui)政策。城(cheng)鄉重(zhong)度(du)殘(can)疾(ji)(ji)人等繳費(fei)困難群(qun)體,可自(zi)(zi)主選擇繳費(fei)檔次,縣政府每年為其代繳100元養(yang)老(lao)保險費(fei);重(zhong)度(du)殘(can)疾(ji)(ji)人經本(ben)人申(shen)請可55周(zhou)歲開始領取養(yang)老(lao)金。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