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jing)國務(wu)院批準(zhun),現將2019年元旦、春節(jie)(jie)、清明節(jie)(jie)、勞動節(jie)(jie)、端午節(jie)(jie)、中秋節(jie)(jie)和國慶節(jie)(jie)放假調(diao)休日期的(de)具(ju)體(ti)安排通(tong)知如下。
一、元旦:2018年(nian)12月30日(ri)至2019年(nian)1月1日(ri)放假調休(xiu),共(gong)3天。2018年(nian)12月29日(ri)(星期六)上班。
二、春節:2月(yue)4日(ri)至10日(ri)放假調休,共7天(tian)。2月(yue)2日(ri)(星(xing)期六(liu))、2月(yue)3日(ri)(星(xing)期日(ri))上班(ban)。
三、清明節:4月5日放(fang)假,與周(zhou)末連休。
四、勞(lao)動(dong)節:5月1日放假。
五(wu)、端(duan)午節:6月7日放假,與(yu)周末(mo)連休。
六、中(zhong)秋節(jie):9月(yue)13日放(fang)假,與周末連(lian)休。
七(qi)、國(guo)慶節:10月1日(ri)至7日(ri)放假調休(xiu),共(gong)7天。9月29日(ri)(星期日(ri))、10月12日(ri)(星期六(liu))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ge)地區(qu)、各(ge)部門要(yao)妥善安(an)排好值(zhi)班和(he)安(an)全、保衛(wei)等工作(zuo),遇有重大(da)突發(fa)事(shi)件,要(yao)按規定(ding)及時報告(gao)并妥善處置(zhi),確(que)保人民群眾祥和(he)平安(an)度過節日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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