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建立、健全集團內部審計制度, 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對集團內的資金和財產的安全、會計核算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2、負責對集團各部門及所屬各事業部的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算、信貸計劃和經濟合同的執行情況及其經濟效益進行審計監督;
3、負責對集團及各事業部的招投標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集團及各事業部指定的內部工程項目的財務支出、財務決算進行審計;
4、負責對集團各部門及所屬各事業部的內控制度的健全及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負責對嚴重違反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集團規章制度或造成集團重大損失的行為進行專案審計;
6、負責按照集團對審計監察人員的使用標準,對集團所屬審計人員進行管理、監督、培訓、考核;
7、負責對集團及各事業部的主要領導進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本科以上學歷(業務能力優秀者,可酌情降低),財務、審計、統計和企業管理等相關專業;
2、相關工作經驗6年以上,經理以上崗位管理經驗3年以上;
3、熟悉國家或地方有關財務管理、稅務管理和審計管理的相關政策與法律法規;
4、品行端正,溝通能力強;
5、處事堅持原則又不乏靈活,執行力強;
6、團隊(dui)領(ling)導能力(li)強,個性(xing)堅韌,能承擔較(jiao)大的工作(zuo)壓力(li)。
在求職過程中(zhong)如(ru)果遇到扣(kou)押證件、收取押金、提供(gong)擔保(bao)、強迫(po)入股集資、解凍資金、詐騙傳銷(xiao)、求職歧視、黑中(zhong)介(jie)、人身(shen)攻(gong)擊、惡意騷擾、惡意營銷(xiao)、虛(xu)假宣傳或其(qi)他違(wei)(wei)法違(wei)(wei)規行為(wei)。請及時保(bao)留證據,立(li)即(ji)向平臺舉報(bao)投訴,必(bi)要時可(ke)以報(bao)警、起訴,維護自己(ji)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