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近日實行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城鄉統一
齊魯人才網 . 2012-09-23發布
    山東省近日將實行新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根據新標準,城市、縣鎮、農村的高中、初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執行同一標準,不再城鄉有別。

  據山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介紹,山東省現行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是2002年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全國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制定的。小學教職工核編比例與全國標準相同,高中、初中教職工核編比例低于全國標準。

  據介紹,近年來,山東省中小學教育出現了新情況,城鄉教育不均衡,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城市比例高、農村比例低。農村小學教師學歷偏低,教學力量明顯偏弱。由于教學課程變化大,現有教師難以適應新課改的需要。同時,教職工結構也不盡合理,初中非教學人員比例偏高,占了教職工的16%。

  日前,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已經下發通知,對調整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進行部署。這次調整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按不同比例進行了測算論證,在不突破全國標準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滿足中小學教職工編制需求。

  山東規定,城市、縣鎮、農村的高中、初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分別執行同一標準,其中,高中教職工與學生比為1:12.5,初中教職工與學生比為1:13.5,小學教職工與學生比為1:19,與全國標準中的城市比例相同。承擔示范、實驗、雙語教學任務的中小學,舉辦民族教學班或寄宿制的中小學,安排教師脫產進修、現代化教學設備達到一定規模的中小學,承擔教學點管理任務的鄉鎮中心小學,偏遠山區、湖區、灘區、海島等人口稀少且教學點較多地區的中小學,可本著從嚴從緊的原則適當增加教師編制,一般按不超過教師總量的5%掌握。

  中小學校的管理工作一般由教師兼職,后勤服務工作應逐步實行社會化。確需配備職員、教學輔助人員和工勤人員的,其占教職工的比例,高中一般不超過15%、初中一般不超過12%、小學一般不超過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