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科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齊魯人才網 . 2012-09-30發(fa)布
    根據2011年度增人計劃和工作需要,按照《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發[2006]23號)和《關于2011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1]22號)的規定,我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初、中級崗位工作人員,具體事宜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設初級崗位3個,計劃招聘專業技術人員3人;中級崗位29個,計劃招聘專業技術人員69人。

    二、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為應屆畢業生或符合招聘條件具有一定工作經驗的人員,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研精神和學術道德,身體健康,具有研究生學歷,應聘中級崗位須有博士學位,應聘初級崗位須有碩士學位,符合崗位需要的專業及條件要求。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山東省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的其他相關規定和條件。應屆畢業生須能按時畢業并取得相應畢業證和學位證。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備案后,在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山東省科學院網站上發布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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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報名

  應聘人員報名時應提交個人簡歷以及相關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材料包括:應屆畢業生提交本人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書(含所在院系蓋章的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另提供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證明材料),擇業期內未就業畢業生還應提交本人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及所在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介紹信。

  報名由院屬二級單位受理,應聘人員可采取電子郵件、特快專遞、掛號郵寄等方式將報名材料提供給有關招聘單位聯系人進行報名,也可攜帶報名材料直接到招聘單位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自信息發布之日起至2011年10月15日止。

  (三)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及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審查結果報院人事處批準后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現取消其應聘資格,不能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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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考試

  根據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經主管部門批準:

  (1)面向博士招聘的中級崗位招聘考試

  我院面向博士招聘的中級崗位招聘考試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按通過資格審核實有人數確定進入考試的人員。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專業基礎知識水平、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能力以及綜合素質等內容,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合格成績分數線為60分,參加同一崗位的面試人員,如面試成績均低于60分,該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面向碩士招聘的初級崗位招聘考試

  初級崗位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按通過資格審核實有人數確定進入考試的人員。通過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參加院統一組織的筆試。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60分)的應聘人員,根據招聘計劃和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規定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設定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面試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試在筆試成績公布后的7個工作日內進行。筆試時間、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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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體檢、考核

  面向博士招聘的中級崗位按照面試成績計算總成績;初級崗位招聘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數1.2倍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選,同一招聘計劃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由各招聘單位依次等額組織進行體檢考核,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在省級醫院進行,不按時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考核主要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資格復查等方面的情況。體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據考試、考核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選,在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和山東省科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簽訂聘用合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由院提出聘用意見,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核準后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3-12個月,期滿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