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將高校畢業生就業情況納入市縣政績考核
齊魯人才網 . 2012-10-18發布(bu)
    近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出臺政策,決定實施崗位拓展、創業引領、基層就業、服務援助等“四大計劃”,并將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納入市縣政績考核,深入推動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

  山東要求,各地要圍繞省委、省政府區域帶動戰略和產業調整振興規劃,著力發展既具有較高科技含量,又具有較強吸納就業能力的智力密集型、技術密集型產業,開發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對企業吸納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高校畢業生,在3年內根據實際招用人數,按照每人每年4800元的標準依次扣減相關稅費。

  山東規定,要將促進大學生創業納入創業型城市建設評價指標體系,“十二五”期間,每個設區市至少設立1個大學生創業園和1個以上的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此外,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相關稅費。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利企業按比例減免相關稅費,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業者,還可申請不超過1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

  從2012年起,山東應屆高校畢業生將在辦理就業手續時進行就業失業登記。到2015年底,山東每個城市和農村社區至少安排1名高校畢業生。

  山東還要求把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情況納入對市、縣政府政績考核體系,將回生源地的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情況作為對當地政府的約束性考核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