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淄博周村區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公告
齊魯人才網 . 2012-10-18發布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有關要求,根據我區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人員。現將招聘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條件

    應聘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適應應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周村區常住戶口、周村區生源以及2011年10月14日前在周村區人才服務中心辦理人事代理的具有國家承認的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4、淄博市常住戶口、淄博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5、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列入國家“211”工程的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不受戶籍限制;

    6、被省、市選聘到外區縣的從事基層服務的周村區生源的畢業生和周村區在崗服務或曾在周村區服務的省、市、區選聘到基層服務的畢業生不受戶籍限制;

    7、符合報考崗位(專業)要求的其他條件。

    屬在職人員應聘的,要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在讀全日制普通院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機關認定有作弊行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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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全日制院校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及學位證書、海外學歷和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歷人員的學歷認證材料須在2011年10月14日前取得。

    二、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專業)及有關具體要求:《2011年周村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專業)一覽表》、《2011年周村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各崗位允許報考專業類別目錄(本科)》和《2011年周村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各崗位允許報考專業類別目錄(研究生)》。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1、報名時間:2011年10月22日—2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2、報名地點:周村區人才服務中心(周村區青年路377號新人社局辦公大樓二樓)

    咨詢電話:0533-6195233

    3、報名要求:

    (1)考生登陸www.zhoucun.gov.cn(中文實名:周村區人民政府網)下載并打印《2011年周村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及誠信承諾書》(均為A4紙),根據所學專業和招聘計劃填寫《2011年周村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并粘貼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一張,在《2011年周村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誠信承諾書》上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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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報名時本人攜帶填寫好的《2011年周村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及誠信承諾書》、兩張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與報名登記表同底版)及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相關證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周村生源)、畢業證,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報到證,上述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復印件各一式一份。往屆畢業生還需持人事代理部門意見或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等相關材料。報名者須如實填寫報名表,如因本人提供信息有誤而影響考試聘用,責任自負;如提供虛假信息,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3)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

    持有效期內《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的畢業生、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筆試考務費,報名時應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城鎮(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

    (4)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報名時,對報考人員進行初步審查。筆試結束后,將對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再次進行嚴格的資格復查,面試人員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須提交報名時的所有材料原件,在面試前3天仍未向招聘主管部門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招聘條件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5)每人限報一個崗位,考生所學專業必須符合擬聘用崗位、學歷、專業要求,考生報考時報考崗位欄統一填寫崗位代碼。不按規定填寫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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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有關政策

    按照省市有關規定,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中,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及省市區選派到農村(社區)服務的畢業生,服務期滿2年(2009年以前招募和選派的畢業生,含2009年),考核合格,3年內報考的,筆試成績加10分。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2年(2009年以前招募和選派的畢業生,含2009年),考核合格,3年內報考的,筆試成績加6分。此類考生報名時除出具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外,“三支一扶”畢業生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區(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工程”的畢業生,報名時要出具區(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

    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于2011年10月27日前到周村區人才服務中心提交有關材料。經區招聘主管部門審核確認,經公示無異議后予以加分。

    5、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專業),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及時通知報考人員,選擇報考其他崗位或辦理退款。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照1:3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6、準考證領取時間:

    2011年1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在周村區人才服務中心發放《準考證》,逾期不領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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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2011年周村區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根據這次招聘崗位(專業)的特點,將招聘崗位(專業)分為二類:A類:綜合類崗位;B類:衛生類崗位。

    1、筆試

    筆試采取統一時間、分類考試、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1)筆試時間:2011年11月12日上午9:00-11:00

    A類崗位(專業)《公共基礎知識》

    B類崗位(專業)《公共基礎知識和醫學基礎知識》

    (2)筆試科目:各類崗位均考一科。A類崗位(專業)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B類崗位(專業)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和醫學基礎知識。

    《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內容為國家的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公共管理和科技知識等基礎知識;《公共基礎知識和醫學基礎知識》的考試內容為國家的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公共管理和科技知識等基礎知識、醫學基本理論知識、國家衛生工作方針、政策、法規以及相關醫學專業理論知識。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聘用計劃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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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面試

    (1)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面試在區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統一組織實施;A類、B類崗位(專業)均為綜合通用能力面試。通用能力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考人員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語言表達、崗位適應、應變能力和舉止儀表等。

    (2)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面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加分考生名單、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最終聘用人員名單在報名地點張榜公布并在“周村區人民政府網”(網址:www.zhoucun.gov.cn)同時公布。

    五、考核、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各崗位進入考核、體檢人員。參加面試的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其他同類崗位進入考核、體檢人員范圍的最低考試總成績。報考同一崗位中出現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進入考核、體檢的人員。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按照以下順序確定進入考核、體檢人員:①省級以上優秀畢業生,②中央、省、市、區選聘到基層服務的畢業生,③中共黨員。對考核、體檢不合格的考生造成的崗位空缺,經審核同意后,從本崗位報考的其他人員中按照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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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根據招聘崗位(專業)的要求,可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核對象,并寫出書面考核意見。體檢原則上應在區外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六、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考核、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經公示7天后,對符合聘用條件的,由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聘用手續。多個崗位合并招聘人員的,考生按成績由高到低挑選崗位,若遇總分并列按下列順序聘用:①筆試成績高者,②省級以上優秀畢業生,③中央、省、市、區選聘到基層服務的畢業生,④中共黨員。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定級手續;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監督檢查

    此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報名、筆試、面試、考核、體檢、聘用全過程在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下進行,并接受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紀律處分;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體檢和考核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作弊、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考試成績判零分,3年內不允許參加周村區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凡有公務員法第七十條所列親屬回避情形的,應當實行回避。

    咨詢電話:6195233(區人才服務中心)

    監督電話:6195095(區紀委、監察局)

    本次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試不指定輔導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本公告由周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