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蕪市部分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簡章
齊魯人才 . 2012-10-18發布
    根據我市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發〔2006〕23號)有關規定,現將我市市直部分事業單位和鋼城區、高新區、雪野旅游區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二)本、專科畢業生應在30周歲以下(1980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應在32周歲以下   (1978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學位的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0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三)應聘萊蕪職業技術學院和萊蕪市高級技工學校崗位的不限戶口和生源地。博士、碩士研究生不受戶口和生源地限制。我市在崗服務或曾在我市服務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大學生“村官”不受戶口和生源地限制。其他崗位本科及以下學歷限萊蕪市常住戶口或萊蕪生源;

  (四)具備招聘崗位規定的專業要求和其他條件;

  (五)具備魯人發〔2006〕23號文件第八條規定的基本條件。

  在職人員應聘的,須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經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聘用的在崗教師、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生、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機關認定有作弊行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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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和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1年10月25日9:00-10月27日17:30

  查詢繳費時間:2011年10月25日11:00-10月28日16:00

  報名網址:萊蕪市人民政府網(//www.laiwu.gov.cn)、萊蕪人事考試信息網(//rsks.laiwu.gov.cn/)

  (一)網上報名

  應聘人員登錄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報名一經招聘單位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二)網上初審

  初審時間:2011年10月25日11:00-10月28日12:00

  應聘市直事業單位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初審;應聘各區事業單位的,由各區負責初審。各區各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核。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應聘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如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待審核期滿后48小時內,未對報名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初審通過。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公布的咨詢電話應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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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1年10月25日11:00-10月28日16:00

  應聘人員在待審核期滿后至查詢截止時間前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2011年萊蕪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并于2011年11月8日-11日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根據魯價費函[2008]13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次40元,特困大學生免繳考務費。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招聘單位審核通過后,須攜帶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原件和復印件)于2011年10月27日-28日(8:30-11:30;14:00-17:00)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與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市政府辦公樓二樓206房間)辦理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

  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在筆試中下列人員享受加分: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我省“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服務期滿2年(2009年以前招募和選派的畢業生,含2009年),考核合格的,3年內報考的,應聘市直單位的筆試總成績加5分,應聘區屬及以下單位的筆試總成績加10分。加分項目只加最高分,不重復加分。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審核通過,網上繳費確認完成后,可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于11月1日-2日(8:30-11:30,14:00-17:00)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與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市政府辦公樓二樓206房間)辦理加分審核手續。

  加分審核完成后,按程序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面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實施加分。已享受優惠政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