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醫保補繳期間中斷期醫療費用不補報
齊魯人才 . 2012-10-19發布
    記者從青島市人社局了解到,隨著醫保“繳費季”的來臨,符合參保條件的居民,須在集中繳費期內參保繳費,過期后將不再收繳,只能等下年度集中繳費期繳費。據悉,補繳歷年欠費,自繳費次月起才能享受待遇,補繳期間費用不予補報。 

  據悉,青島市居民醫保每年集中繳費一次:大學生為9月、10月,老年居民、重度殘疾人、非從業人員以及少年兒童為10、11、12三個月。目前已經進入10月份,是各類居民繳費最為集中的一個月。今年大學生繳費已經1月有余,參保繳費人數已達13.8萬人,其他居民也開始陸續收繳。繳費渠道是,老年居民、重殘人員、非從業人員、未入學或未入托幼機構少年兒童,就近到街道勞動保障中心繳納;各類學校、托幼機構在冊學生兒童由所在學校、托幼機構負責代收醫療保險費。 

  青島市人社局有關人士介紹,城鎮居民符合參保條件未及時參保繳費的,在以后年度參保時應當補繳歷年應當由個人負擔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中斷參保繳費的,續保時須補繳中斷期間應當由個人負擔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并且欠繳或中斷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不得納入醫保報銷,自繳費次月起才能享受醫保報銷待遇。 

  社保經辦部門提醒:今年起各類學校集中辦理繳納學生醫療保險的網址變更為:(//221.215.38.137:7001/czjm)。此外,新出現的符合參保條件的居民,必須在一年內及時參保繳費,自繳費次月起享受待遇。新生兒在出生3個月內及時參保繳費的,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出生3個月后至一年內參保繳費的,自繳費次月起享受待遇。 

  青島市自2007年7月在全國率先建立實施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以來,目前青島市參保居民已達70.9萬人,參保患者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報銷比例達85%,學生最高報銷比例可達90%(獨生子女為95%),一個醫療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已由12萬元提高到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