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生有新歡拋舊愛 求職揣著協議找下家
齊魯人才網 . 2012-11-08發布
    王瑞是煙臺大學外語專業2008級的學生,大四開學后,她就四處參加招聘會投簡歷,濱州一家紡織品公司首先向她伸出了橄欖枝。

    “我當時猶豫了好幾天,說實話投簡歷的時候只是想著試一試,沒想太多。”王瑞說,誰知道面試完之后,很快企業就給出了offer,“最終我還是簽了三方協議,怕以后沒有更好的工作,先保底,心里踏實。”

    雖然已經簽了協議,但王瑞還是不死心,有合適的招聘會照常參加。前幾天的招聘會上,煙臺一家房地產企業愿意錄取她,給出的薪水也比之前的公司高出不少,工作的地點也合適,王瑞開始動搖了。在與父母、輔導員等商量后,王瑞最終決定毀約,并付了3000元毀約金。

    與王瑞一樣的大學生不在少數,不到最后時刻,他們始終在彷徨,在選擇。已經簽約了的畢業生在看到其他公司有心儀的職位后,還是會去參加招聘考試,他們給出的理由是:“邊走邊看,多比較幾家,想找到最適合自己的。”

    企業稱毀約金是無奈之舉

    “你家是哪兒的,你愿意在這個城市工作嗎?”煙臺大學招聘會上,大部分企業的人力資源部門都會問這句話,“不是我們對戶籍有要求,實在是學生跳槽頻率讓人害怕。”一位來自威海的企業人力資源工作人員說。

    喜旺食品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的孫淑燕告訴記者,這幾年每年都有大學生沒就業就先毀約。“其中有考上研究生和公務員的,只要有錄取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我們就不收取違約金,但是簽約到別的單位的,就需要繳納違約金了。”

    學生違約對企業有哪些影響呢?孫淑燕說,企業每年的招聘都是有嚴格計劃的,有人毀約后,就要重新啟動招聘程序,“參加招聘會收簡歷、篩選簡歷、筆試、幾輪面試,人力和財力都有浪費。”孫淑燕告訴記者,有的同學7月份臨近上崗的時候提出毀約,那個時候應屆生大部分都已經就業,給企業招聘帶來難度。

    老師:職業規劃很重要,要慎對簽約和毀約

    煙臺大學就業指導中心主任杜昊告訴記者,每年都有未就業先毀約的大學生,毀約高峰期在畢業前后。“大學畢業生最好要有長遠眼光,要有自己的職業規劃,不要盲目簽約,更不要隨便毀約。”

    大學生最好從上大學就考慮自己的職業規劃,在校期間增加一些實習和兼職的經歷,培養成熟的就業觀,以便清楚自己將來畢業時要找什么樣的工作,防止因一時沖動而簽約或毀約。

    “作為應屆畢業生,要找到待遇理想、工作環境好、發展空間大的工作很難,要想清楚自己擅長哪方面,看重哪方面,考慮好了慎重簽約。”杜昊說,毀約會讓用人單位認為該校學生普遍誠信缺失,進而影響其他學生求職,用人單位知道后,也可能對學生的誠信度產生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