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調整就業培訓補貼標準 外來務工者可享
齊魯人才 . 2012-12-07發布
    山東省濟南市享受就業培訓補貼人員包括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人員和外地來濟務工人員,簡稱“四類人員”。具體為:濟南市戶籍在勞動年齡內有就業要求和培訓愿望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濟南市戶籍在畢業年度內(畢業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有培訓愿望的高校畢業生(已就業除外,高校含全日制大學、專門學院和高職高專院校);濟南市戶籍在勞動年齡內有轉移就業要求和培訓愿望的農業富余人員;在勞動年齡內,已申領濟南市暫住證,參加定點培訓機構組織的培訓后,在本市就業并與用人單位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的外地來濟務工人員。

  外地來濟務工人員一次性給予全部補貼,其他人員在定點培訓機構參加技能培訓,合格并通過技能鑒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未頒布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職業應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按就業培訓補貼標準的80%給予補貼(含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半年內實現就業并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按就業培訓補貼標準的20%給予補貼。“四類人員”中除外地來濟務工人員,參加創業培訓后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的,按補貼標準的60%給予補貼,一年內創業成功取得營業執照的,按補貼標準的40%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