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產假延長是否影響女性求職者就業?
齊魯人才 . 2012-12-12發(fa)布
    一直以來,產假都為90天,人們也已經習慣了女性在生育上享有的休產假的權利。可是在2011年11月21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把女性產假從90天延長為98天,再次引發了社會各界對女性生育權的關注。記者在采訪的過程中得知,不少女性求職者都擔心是否把90天的產假延長為98天,會加劇女性的就業困難,影響找工作。那么現實情況究竟是怎么樣呢?是否產假的延長真的會影響女性就業呢?廣大女性求職者在求職的過程當中對于產假延長又有什么看法呢?

    人才市場:為女性專設崗位較少

  記者來到三八路德州市人才市場,由于臨近年底加上天氣寒冷,人才市場找工作的人明顯不是很多。

  記者在人才市場調查發現,不少用人單位的招聘崗位都以要求男性為主,比如銷售、技工等職位。很多職位更是明確表明只要男性。而招聘女性職位,則以辦公室文員等職位為主。

  記者在人才市場看到一家從事酒水銷售的企業招聘市級銷售代表和縣級銷售主管兩個職位,這兩個職位明確要求只限男性。為此,記者專門咨詢了正在現場進行招聘的工作人員。“我們只招聘男性也是迫不得已的事情,本來做銷售的就是個體力活,每天都在外面風吹日曬的,而且要經常到外地出差,現在的社會這么復雜,如果招聘女性的話,一個人在外面也有點不安全。”招聘工作人員對記者說道。另外,做酒水銷售不僅要靠能力,而且還是個體力活,風吹雨淋、赤膊上陣搬運更是經常的事情,一般的女性很難堅持下來。

  而另外一位現場招聘者則從女性生育和休產假的角度對記者表達了招聘單位的看法,這個單位在招聘現場招聘的是經理助理這一職位,要求本科以上學歷,工資待遇較高。現場有不少女性求職者都上前去咨詢,可是招聘者直接以只找男性為由拒絕了這些女性求職者。該招聘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單位以前的經理助理就是個女性,對工作也是很負責。可是最近由于這個同事懷孕生孩子,一下子就要休好幾個月的假,單位里她分管的工作就給耽誤下來了。而且他的這名女同事在懷孕期間,不能進行加班,也不能進行高強度的工作,耽誤了公司內的不少事情。所以在她休產假期間,領導就要求他們重新去招聘一個助理,而且要求只限男性。隨后,記者詢問起了那名女性工作者生育之后回單位是否能夠繼續從事經理助理的工作,招聘人員明確告訴記者,這位女性回來后將會重新安排崗位,原來的職位肯定是不適應她了。

  記者在現場咨詢了不少用人單位后,分析總結招聘者對女性有偏見的原因大致為女性從業者都承擔著生育任務,并且都享有產假,在休產假期間工資照發,而且還不能被辭退,讓不少用人單位都感覺比較虧;另外,女性不像男性那樣可以從事很多重體力勞動,工作的時候也不能要求過高;最后就是大部分女性出于自身原因的考慮,不愿意接受高風險的工作,更愿意選擇相對比較穩定、風險小的工作,這也使部分女性的就業范圍縮小。

    招聘單位:不希望延長產假

  “原來那個工作崗位不適合你了,你還是換個崗位吧。”前段時間,在經濟開發區某企業工作的李玉剛休完產假,帶著初為人母的喜悅,準備重新返回工作崗位時,卻因為經理的一句話,使她原本的好心情一下就沉了下來。在她休產假的這段時間,李玉因為長期不在單位,工作單位重新雇用了一名男會計代替了她的工作。而休完假回到單位的李玉則被安排到一個工資待遇明顯不如以前的崗位上,這件事情讓她很郁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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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玉的事情并不是個例,記者在采訪的過程中,不少女性工作者都對記者表示,能夠延長產假本來是一件好事,可是很多人都擔心這樣一來,原本屬于自己的崗位會被別人給頂替了,這樣自己會承受更大的壓力。

  記者在人才市場采訪的時候,詢問了不少招聘單位的工作人員,向他們咨詢對于產假延長是否會影響企業的招工要求,很多單位都持肯定的觀點。“我們都是小企業、小公司,本來運營壓力就大,原本90天的產假就讓我們的財務運營成本很有壓力。現在如果再增加8天的時間,說句實話又是一筆不小的開支,所以對于產假延長,我們確實不是很歡迎。”招聘人員如此對記者說道。

  一家中介公司的負責人高先生對于女性產假的延長也表示了擔憂,產假延長看起來是增加了對女性工作者的福利,但是這項福利卻更像“噩耗”多一點。即使有些用人單位能夠承受用人成本壓力,但是現在職場競爭這么激烈,98天的產假休下來,重新回到工作崗位后,要有一段時間的適應期,如果不能夠快速進入狀態,也會讓領導對其有意見。而且很多用人單位這段時間要重新招聘人員負責該崗位,這些人員的安排又是一件麻煩事。

    女性求職者:產假延長憂大于喜

  招聘現場為女性專設的崗位越來越少,招聘企業對于產假延長帶來的困惑也各有考慮,那么女性求職者對產假延長到底有什么意見呢?到底是“喜”多一點,還是“憂”多一點呢?帶著這些問題,記者找到幾位女性求職者,進行了采訪。“現在大家都是晚婚晚育,休產假都快到30歲了,本來年紀就不小了,生個孩子也不容易,所以我覺得98天的產假其實并不長,再多一點才更好呢。”在人才市場,市民王小姐對于產假延長到98天感覺還是不滿意,認為應該再適當增加點時間,讓女性得到更好的休息。

  而市民張女士對產假延長表示了贊同,張女士認為現在職場壓力這么大,每次休假都很珍惜,產假由原來的90天延長到98天,一下子增加了8天,難得休息一次,肯定是休息的越多越好。

  但是不少女性求職者對于產假延長還是表示了憂慮,很多女性求職者都認為,現在女性求職本來就很難,新條例出臺后,一些企業在招收女職工的時候肯定會設置一些門檻,或者設置一些附加條件,比如女性在多少歲之前不許結婚等,來進行限制。這樣女性就業就更加困難了。而有部分女性求職者則表示新條例出臺,對于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并沒有明確規定,這也讓不少女性求職者感到不安。

  記者一共采訪了14位女性求職者,大多數女性對于產假延長都表示贊同和高興,但是14位女性都對于產假延長會增加女性求職者的就業壓力表示了不同程度的擔憂。

    律師說法:女性應該有維權意識

  對于廣大女性工作者在求職和就業中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記者咨詢了山東鑫大公律師事務所王海鵬律師,他認為,參照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的規定,將女性產假延長至不少于14周,有利于加大對職業女性健康權的保護,這一修改本身無可厚非,關鍵是如何將新的規定落到實處。

  用人單位應對休產假的女性多加理解和體諒,并依法保障女性的休產假權利。同時,女性勞動者本人也要提高法律意識和權利意識,勇于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最重要的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作為政府監管機構應加大力度查處違反該規定的用人單位,提高違法用人單位的違法成本,并努力消除求職、就職中的性別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