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春節假期加班工資是平時300%
齊魯人才網 . 2013-01-17發布(bu)
  龍年春節臨近,加班工資怎么算成了很多白領們最關心的問題。商報記者日前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了解到,1月22日、23日、24日當天加班,單位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2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2012年春節放假安排為1月22日至28日,放假7日。1月21日(周六)、1月29日(周日)照常上班。根據相關法規,用人單位在1月22日、23日、24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1月25日、26日、27日、28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具體計算公式為,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對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對工資沒有明確約定的,按集體合同約定執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收入的70%確定。如按上述規定計算出的基數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按照2011年4月1日起本市執行的月最低工資標準1280元計算,勞動者在除夕(1月22日)、正月初一(1月23日)、初二(1月24日)當天加班,每天的加班工資至少有176.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