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市及所轄縣(區)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
齊魯人才網 . 2013-03-08發布
    近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2012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3類:1240元、1100元、9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3元、11元、10元。東營市及所轄縣(區)執行最高標準,即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100元調整為1240元,增幅12.7%;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11.5元調整為13元,增幅13%。最低工資標準自2012年3月1日起實行。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根據要求,各類企業應該依據工資指導線,在分析本企業經濟效益(實現利潤、利稅)、職工工資水平、勞動生產率和人工成本等指標的基礎上,兼顧企業的承受能力、發展目標等因素,合理確定職工工資增長幅度。各類企業對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省政府發布的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