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縣鄉機關公務員招錄向高校畢業生傾斜
齊魯人才網 . 2013-04-01發布(bu)
    濟南市政府近日下發意見提出,將通過鼓勵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推進畢業生就業見習和縣鄉機關公務員招錄向應屆高校畢業生傾斜等措施,積極推進高校畢業生就業。 

  濟南市將繼續實施“0531”就業推進工程,將濟南市未就業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零就業家庭”和“農村零轉移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列為援助對象。省外院校濟南生源回濟未就業特困家庭應屆高校畢業生求職者,可申領一次性求職補貼500元。 

  意見提出,對吸納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高校畢業生的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符合規定并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在3年內根據實際招用人數,按照每人每年4800元的標準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對當年新招用高校畢業生占企業職工總人數30%以上的中小企業,地方財政應優先考慮安排扶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并優先提供技術改造貸款貼息。 

  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當年新招收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經辦金融機構可根據實際吸納人數,按每人最高10萬元標準、期限最長2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額度貸款。 

  濟南市還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面向濟南市普通高校在校應屆畢業生和畢業5年期內的高校畢業生,至少建立1處具有一定規模的大學生創業孵化中心(基地)。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額度不超過10萬元、期限最長2年的小額擔保貸款。對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微利項目的,由財政據實全額貼息。對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從事個體經營的,經認定符合自主創業標準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費和個人所得稅。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濟南市將大力推進“三支一扶”等基層服務項目。自2012年起,市級以下機關特別是縣鄉機關招錄公務員,應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吸引優秀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錄用計劃應主要用于招收應屆高校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