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從建筑類應屆生中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齊魯人才 . 2013-04-11發布
    為優化年齡結構,提高知識層次,充實新泰市城鄉建設規劃人才隊伍力量,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從建筑類高校中為市規劃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5名本科以上應屆畢業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條件和時間。符合國家相關條件的2012屆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并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招聘活動擬安排在4月進行。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考生報名時,須持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填寫《新泰市從建筑類高校應屆畢業生中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簽訂《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由所在學校進行資格初審。

    三、考試。由新泰市紀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規劃局共同組成考試工作組到各相關高校,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進行考試。

    四、考核。由招聘工作組通過查閱考生檔案、與本人見面、與老師同學座談等形式進行考核。

    五、體檢。學校負責安排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不合格者不聘用。

    六、聘用。對擬聘用人員,實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相關手續。招聘單位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新聘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整個招聘過程邀請市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本簡章由新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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