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臨沂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統一繳費基數
齊魯人才網 . 2013-04-13發布
    近日,不少臨沂市民反映,今年山東省臨沂市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其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統一按照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144元執行,相比去年最低基數1585元,這么高幅度的調整,使繳費人群產生了不少疑惑。 

    養老保險實行統一繳費基數

    據了解,2012年以前,臨沂市靈活就業人員繳納養老保險分兩個檔次,即按照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或100%計算的兩個標準。靈活就業人員在繳費時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收入情況,選擇不同的檔次進行繳費。

    11日,記者在臨沂市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參保大廳看到一份《2012年代理人員繳費告知》,告知上標明,靈活就業人員過渡期繳費政策結束,個人繳費需按所在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114,繳費比例為20%。按照這個繳費規定,今年養老保險年繳費金額為7473.60,“養老+醫療”以“28%+5元/月”的繳費比例,年繳費金額為10523.04元。

    這次調整使以往選擇最低基數的市民產生了疑問:以前有最低基數和平均數,為什么今年不按規定執行了,非要按照平均數執行?

    統一繳費基數 因過渡性政策的結束

    針對市民的疑問,記者采訪了臨沂市人社局社保科蔣科長。蔣科長告訴記者,繳費基數的調整主要原因是山東省靈活就業人員過渡性政策的結束。

    據了解,2005年國務院下發38號文件《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決定中明確提出,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后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根據38號文件,2006年山東省人民政府下發《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通知指出,2006年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統一繳費比例后,繳費基數較大的市,繳費基數在3年內逐步過渡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按照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上限不得超過平均工資的3倍,下限不得低于平均工資的60%的規定,臨沂市將靈活就業人員繳納養老保險分兩個檔次,即按照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或100%計算。

    蔣科長告訴記者,山東省過渡性政策下發后,臨沂市嚴格按照政策執行,直至2008年底,3年過渡時期已到,但因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機的爆發,山東省勞動保障廳和山東省財政廳在2008年12月31日又聯合下發《關于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提出,2009年至2011年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繼續執行過渡政策。各市的具體過渡辦法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確定,報省勞動保障廳、財政廳備案。

    也就是說,關于臨沂市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的過渡性政策又延續了3年。2011年底,過渡性政策結束,按照省里規定,臨沂市將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調整為臨沂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也就是上文《告知》里的31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