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區公開招聘規劃設計人員簡章
齊魯人才網 . 2013-05-22發(fa)布
    為適應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吸引專業人才到泰山區建功立業,根據工作需要,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規劃設計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的,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或中級以上職稱的或具有注冊執業資格的,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區內在編人員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6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學歷的也可以報考;
  4、具有山東省常住戶口(山東省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擇業期內未就業的本科以上畢業生不受戶口限制);
  5、城市規劃、建筑學、土木工程專業。

  屬在職人員應聘的,其工作單位應在山東省。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報考;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共招聘6人。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5月31日—6月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報名地點:泰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東岳大街東首、岱銀集團西臨)

  咨詢電話:0538-8330730,8333092,8629527

  報考人員如實填寫《泰山區公開招聘規劃設計人員報名登記表》(貼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張,另交同底版一寸照片兩張),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

  報名時應提交以下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初審: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并保證能正常畢業;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執業資格證書、身份證、戶口簿,在職的,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對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體檢前提供,體檢前未提交的,取消體檢資格。

  初審確認后,繳納考務費每人40元。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聘用人數3倍時,按1:3的比例核減聘用計劃。

  報考人員憑收款收據、本人身份證于6月14日(8:30-17:00)到報名點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的,視作放棄。

  2、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面試前對取得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經復審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合格,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憑收款收據、本人身份證于6月26日(8:30-17:00)在報名點領取面試通知書。
@nextPagenextPagenextPagenextPagenextPage@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或中級以上職稱的或具有注冊執業資格的報考者,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1、筆試

  筆試試題異地命制,異地閱卷。

  筆試內容:規劃設計基礎知識及相關專業知識。

  筆試時間:6月16日 上午9:00-11:00

  筆試考點在泰城設置。具體考點、考場在準考證上注明。

  筆試結束后,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聘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計劃聘用人數3倍時(不含直接進入面試人員),按實有人數進入面試。

  2、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面試考官異地聘請,面試試題異地命制。

  面試時間:6月30日上午8:00開始

    面試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員。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體檢前未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的,取消體檢資格,按面試成績依次遞補。

  五、體檢和考核

  對確定的體檢考核人員,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個人負擔。對體檢合格人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對其進行全面考核。

  對體檢、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聘用和待遇

  對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辦理相關手續。

  新聘用人員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到區內事業單位,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發給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員為區內在編人員的,試用期半年,不再實行試用期工資;試用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整個招聘過程由區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招聘有關信息,在報名點及泰山人事人才網公布。

  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個人舉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