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齊魯人才網 . 2013-06-01發布
    根據市屬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按照《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發〔2006〕23號)等有關規定,現將2012年東營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應具有山東省常住戶口(含東營籍、東營生源的擇業期內普通高校畢業生和2012年應屆畢業生),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二)年齡應在30周歲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屬在職人員應聘的,其工作單位應在山東。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現役軍人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須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2年6月30日為截止日期。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2年6月9日9:00-6月11日16:00。
    查詢時間:2012年6月9日15:00-6月12日16:00。
    報名網站:東營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ww.dyrsks.gov.cn)。

    應聘人員登陸指定報名網站,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應聘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2、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12年6月9日15:00-6月12日16:00。

    招聘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資格初審工作于應聘人員最后一次提交報名信息6小時后進行。單位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對具備報名資格且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須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公布的咨詢電話應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應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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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2年6月9日15:00-6月13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東營市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為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2012年東營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備參加面試時使用),并于2012年6月20日—6月23日登陸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筆試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單位初審通過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于6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山東加工制造業人才市場(東城黃河路153號,東營市交警支隊對面)一樓大廳辦理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證明材料包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或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由山東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選派人員)應聘市屬事業單位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加5分。上述人員應于6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山東加工制造業人才市場一樓大廳辦理加分審核手續(審核有關材料原件、留存復印件1份)。未在規定時間辦理審核手續的,視為放棄。加分審核時除出具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外,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應出具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學生應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應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符合筆試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經審核確認并公示無異議后予以加分。已享受優惠政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達不到3:1的招聘崗位(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播音主持崗位為5:1),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計劃。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資格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凡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初審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各招聘單位負責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要按照資格審查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及《2012年東營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張(須與報名表同底版)。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或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能夠正常畢業)。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2年6月30日之前取得)、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及工作年限和經歷證明材料等;擇業期內未就業的畢業生還須提交報到證、解除勞動合同和就業協議證明等材料;在職人員應聘的還須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單位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對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招聘主管機關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經招聘主管機關核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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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筆試

    筆試根據專業不同分為綜合類、衛生類、中小學教師類和其他類四大類。各類均考兩科,每科滿分100分,各按50%計入筆試成績。綜合類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寫作兩部分;衛生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學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中小學教師類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其他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內容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市情市況等;各招聘崗位專業筆試內容詳見附件。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考試、集中閱卷的方式進行。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時間:2012年6月24日上午9:00-11:00公共基礎知識;下午14:30-16:30專業基礎知識、綜合寫作。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市招聘主管機關根據應聘人數和考試情況確定。筆試成績在網上公布。

    (二)面試

    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原則上按招聘人數的3倍的比例(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播音主持崗位的比例為5倍)依次確定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規定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面試人選確定后,按規定程序面向社會公布。

    面試由市招聘主管機關統一組織,根據行業和崗位特點,采取結構化面試、綜合素質答辯、專業技能測評、試講(說課)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專業工作技能。面試采取百分制計算成績。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計入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察體檢

    按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對應聘人員進行考察體檢(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筆試成績并列的,按公共基礎知識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因應聘人員自行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其他進入同一崗位面試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各招聘部門成立考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工作。考察可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有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五、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市招聘主管機關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按人事管理權限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計劃及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計劃、招聘崗位及條件要求見附件。

    七、其他

    有關招聘事項信息將通過東營市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應聘人員應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政策咨詢電話:
    中共東營市委組織部干部一科(0546)8381630
    東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546)8387566
    網上報名系統技術咨詢電話:
    東營市人事考試中心(0546)8326611、833440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