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樂陵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齊魯人才網 . 2013-06-04發(fa)布
    根據我市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德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德政辦發[2006]35號)文件規定,經市委、市政府批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72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形式、原則和標準

  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形式,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考。

  二、招聘職位

  招聘職位見附件。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二)身體健康,體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應往屆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生(不限戶籍);
  (四)年齡在30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五)下列人員不允許報考:
  曾受過勞動教養、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主管部門認定具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樂陵市在職在編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下載《2012年樂陵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及《誠信承諾書》,填寫后由本人到樂陵市人才市場報名,報名時需提交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張。應屆畢業生需提交就業推薦書原件或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屬于國外留學學歷或國內高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學歷,必須出具國家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證明。公開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由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的大學生,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選派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需在報名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否則視為放棄。加分人員名單面向社會公示。對于已享受優惠政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報名結束后,對崗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2的調整相應崗位計劃數。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醫療衛生專業技術崗位筆試內容為生理學、病理學、藥理學、內科學、外科學等醫學綜合知識以及衛生法律法規;其他事業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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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報考專業類別和成績高低按1:3(達不到1:3的按1:2)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二)面試

  面試采取百分制,主要考察應聘者的邏輯思維、組織協調、語言表達、臨場應變、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及形象氣質、舉止儀表等。

  考試結束后,醫療衛生專業技術崗位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出考試總成績,其他事業崗位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出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人數1:1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名單,并張榜公示。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

  六、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和應回避情況,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和發展潛力,并對考察對象進行資格復審。

    七、體檢

  根據總成績和考察情況按考選計劃等額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省人事廳、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魯人發[2005]5號)文件規定的有關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八、公示

  對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對象在公示期內因舉報經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造成的空缺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九、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合格后,辦理正式聘用手續。

  十、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實行“六公開”,即招聘范圍條件、計劃、程序、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聘用結果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對不符合招聘范圍條件和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發現立即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三年內不準報考,并追究其責任;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授權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報名時間:2012年6月4日至6月14日。

  報名地點:樂陵市人才市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