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直事業單位招聘251名工作人員簡章
齊魯人才網 . 2013-06-06發(fa)布
    根據《濰坊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將濰坊市2012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應聘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

    (四)大學本科畢業生,應具有山東省常住戶口(含2012年山東生源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畢業生);大學專科畢業生,應具有濰坊市常住戶口(含2012年濰坊生源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畢業生);碩士及以上研究生人員不受戶籍限制。

    (五)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及其他條件(詳見附件《濰坊市2012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匯總表》)。

    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現役軍人不能應聘;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2年7月31日為截止日期。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個人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單位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2年6月11日-13日。

    查詢時間:2012年6月11日-14日。

    應聘人員登錄濰坊市人事考試(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網站(www.wfrsks.com,下同),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數碼照片[分辨率為160像素(高)×120像素(寬),文件大小不超過20KB,文件類型為JPG,照片務必清晰]。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一經招聘單位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2、單位初審

    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應聘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應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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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網上繳費

    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錄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于2012年6月11日-14日登錄濰坊市人事考試(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網站繳納筆試考務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自動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濰坊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濰坊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誠信承諾書》,個人妥善保存,供面試時使用。

    筆試考務費為40元。

    根據省、市有關文件規定,“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滿2年(2010年及以前招募和選派的畢業生),經考核合格,3年內報考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崗位的,筆試成績加5分。上述人員在辦理確認手續時,除出具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外,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應出具省、市選聘主管機構認定的證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學生應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畢業生應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下載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加分資格審核登記表》,經確認后再進行網上繳費,并在網上公示無異議后實施加分。已享受優惠政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審核通過后,須攜帶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減免手續。其中,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

    上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人員先進行網上報名,用人單位初審通過后,持《濰坊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有關材料的原件、復印件,于6月11日至14日到濰坊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招聘辦)辦理確認手續。 

    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聘用人數3倍的招聘崗位,計劃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計劃;計劃聘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聘用計劃。緊缺專業急需人才和碩士以上高層次人才應聘未達到招聘比例的,經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研究后可適當放寬。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或專業技能測試(以下簡稱面試)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須向招聘辦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濰坊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濰坊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誠信承諾書》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非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提交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復印件(能夠正常畢業)。對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體檢和考核時提供。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面試前3天仍未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根據專業不同分為綜合、衛生和教育三大類,各類均考一科。綜合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事政治、科技知識、市情概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衛生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藥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教育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應聘人數和考試情況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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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濰坊護理職業學院的部分教師崗位人員分別參加綜合類、衛生類的筆試,詳見崗位匯總表備注欄。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2年7月7日上午9:00-11:00。

    應聘人員于2012年7月5日—6日登錄濰坊市人事考試(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網站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憑準考證與身份證參加筆試。

    (二)面試

    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招聘計劃和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相同崗位招聘計劃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計劃為10-13人的,進入面試人員統一確定為28人)。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規定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

    綜合類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試題為通用性試題。

    衛生和教育類采用專業技能測試方式,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具備的基本技能,方式為現場操作或試講等。

    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向應聘人員宣布。

    面試時間另行公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體檢考核范圍的人員。總成績相同者,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考生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體檢考核范圍。

    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應聘同級單位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面試考務費為70元。

    教育類(含濰坊護理職業學院的所有教師崗位)的招聘職位采取先面試后筆試的辦法,所有應聘人員經網上報名、網上繳費70元后統一進行試講,根據招聘計劃和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依次確定筆試人選。

    試講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公布。

    四、體檢考核

    按照招聘崗位和招聘計劃,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選,等額組織考核體檢。因放棄體檢考核資格或體檢考核不合格等情況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招聘單位應成立考核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核工作。考核可采取多種方式進行,應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考核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核對象,并寫出書面考核意見。考核、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五、聘用

    經考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一組織公示,如發現影響聘用的問題,一經核實即取消應聘人員資格。公示7日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聘用單位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并填寫《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登記表》、《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匯總表》,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招聘辦地址:濰坊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辦公樓二樓206房間(濰坊市奎文區東風東街246號,濰坊職業學院對面,濰坊市轉業軍官培訓中心)。

    咨詢電話:18866188836、8689091
    0536-8272090(報名網站技術支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