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經濟開發區招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齊魯人才網 . 2013-06-07發布
    為適應開發區發展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考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考條件

  1、全日制211院校本科畢業生,年齡25周歲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或全日制統招碩士研究生,年齡30周歲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4、具備招考職位所需的專業知識。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2年6月13日—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報名地點:濰坊經濟開發區勞動人事局1002房間(濰坊市民主西街與月河路交叉口東北角,可乘28、60、67路公交車到達),報名咨詢電話:0536-8060832、8085933。

  準考證領取:2012年6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在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報名方法: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需提交相關材料和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版正面彩色照片4張,填寫《2012年公開招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公開招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各一份(從濰坊經濟開發區網//www.wfjj.gov.cn/查詢下載)。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專業類別,所報專業須與自己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不能跨專業報考,報考計劃詳見附件1。對審核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考人數3倍的專業,由招考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錄用計劃。

  報考人員需持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已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信;海外留學人員另需持我國駐外使館出具的留學人員證明,留學人員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書認定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報考人員原則上應由本人辦理報名手續,確有特殊原因須由他人代辦的,被委托人須提交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并現場簽名。

  考試收取考務費,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每人70元,筆試每人40元。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提供證件,免收考務費。

  根據省、市有關文件規定,“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滿2年(2010年及以前招募和選派的畢業生),經考核合格,3年內報考縣、區事業單位招聘崗位的,筆試成績加10分。上述人員在辦理確認手續時,除出具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外,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應出具省、市選聘主管機構認定的證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學生應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畢業生應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下載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加分資格審核登記表》,經確認后,并在網上公示無異議后實施加分。已享受優惠政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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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持有關材料的原件、復印件,于報名時辦理確認手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考:(1)受過刑事處罰的。(2)上學期間,受相關處分未解除的。(3)有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考錄工作的全過程。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三、考試

  考試分為面試和筆試。

  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思維應變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方面的素質。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分別以報考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筆試的人員(特殊緊缺崗位經招考領導小組根據報名情況另行確定),名單在濰坊經濟開發區網站公布。面試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為綜合能力測驗,主要進行邏輯思維、行政能力、知識結構等方面的測試。筆試時間、地點另行公布。

  筆試結束后,按面試成績占70%,筆試成績占3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應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各項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四、體檢和政審

  考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按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各職位體檢、政審人員。若總成績相同,經開發區黨工委研究同意,可相應增加錄取名額。體檢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對于報考人員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錄取資格。經體檢合格的,組織對其進行考察,本人到所在村(居)委會及派出所開具相關證明。因體檢、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從同招聘崗位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經體檢、政審合格的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并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如發現問題,一經核實立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資格。

  六、聘用

  新錄用人員占用事業編制,執行事業單位工資標準。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年。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整個招考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由組織、勞動人事部門組織實施,并接受社會監督,保證招考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如發現有違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紀律的現象,將取消有關考生的錄取資格,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0536-806083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