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2012年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工作公告
齊魯人才網 . 2013-06-07發布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十次黨代會精神,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力度,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等有關要求和工作需要,經市委研究決定,于6月上旬至7月中旬組織開展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數量、報考范圍、資格條件

  (一)職位數量 

  此次共公開選拔領導干部35名。其中,市管副職領導干部20名(明確具體職位的5名,暫不明確具體職位的15名),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副處長15名。 

  (二)報考范圍 

  1、面向全市公開選拔領導干部職位:市管副職領導干部15名,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副處長15名。 

  2、面向省直和濟南市公開選拔領導干部職位:共青團濟南市委副書記2名。 

  3、面向全省公開選拔領導干部職位: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總會計師1名、濟南職業學院副院長1名、濟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副校長1名。 

  (三)資格條件 

  報名人員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六條規定的基本條件,能夠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具備勝任領導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堅持民主集中制,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作風正派,清正廉潔,身體健康,服從組織安排。同時,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任職時間截止到2012年5月1日。 

  1、共青團濟南市委副書記職位: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及學士以上學位;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駐濟中央和省直單位、濟南市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擔任正處級職務滿1年或副處級職務滿4年以上人員;濟南市委管理企業擔任中層正職滿1年或中層副職滿4年以上人員,市國資委管理企業擔任領導班子正職滿1年或副職滿4年以上人員,中央、省駐濟企業報名人員參照執行。 

  2、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總會計師職位:196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有會計相關專業知識或相關工作經歷;中央駐魯單位和山東省各級縣(處)級以上機關、事業單位擔任正處級職務滿1年或副處級職務滿4年以上人員;濟南市委管理企業擔任中層正職滿1年或中層副職滿4年以上人員,市國資委管理企業擔任領導班子正職滿1年或副職滿4年以上人員,中央、省駐濟企業報名人員參照執行。 

  3、濟南職業學院副院長和濟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副校長職位:196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學歷且碩士以上學位;副高級以上職稱,有一定的教學、管理工作經驗;中央駐魯單位和山東省各級縣(處)級以上機關、事業單位擔任正處級職務滿1年或副處級職務滿4年以上人員。 

  4、市管副職領導干部職位:1971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濟南市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擔任正處級職務滿1年或副處級職務滿4年以上人員;縣(市)直部門(單位)和縣(市)區鄉鎮擔任正職領導干部滿4年;市委管理企業擔任中層正職滿1年或中層副職滿4年以上人員,市國資委管理企業擔任領導班子正職滿1年或副職滿4年以上人員。 

  5、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副處長職位: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及學士以上學位;濟南市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擔任正科級職務滿1年或副科級職務滿4年以上人員;在市管、市屬企業中擔任相當科級職務的管理人員準予報名。其中,相當正科級職務的任職須滿1年或相當副科級職務的任職須滿4年以上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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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從事涉及國家安全或重要機密工作的,2009年以來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等次的,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和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審查的,黨紀處分所規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滿的,受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以及有其他影響提拔使用問題的干部不得報考。 

  二、方法步驟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自愿報考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先在本縣(市)區、本單位自愿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各縣(市)區、各單位黨委(黨組)在征求紀檢(監察)部門意見的基礎上集體研究提出推薦人選。 

  2、報名材料:報名時須填寫《濟南市2012年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可從泉城黨建網(www.qchdj.gov.cn)、濟南人事考試網(www.jnrsks.gov.cn)、舜網(www.e23.cn)下載)一式兩份(反正面打印),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三張,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任職文件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3、報名時間:2012年6月11日(星期一)至14日(星期四)。 

  4、報名地點:濟南市軍轉干部培訓中心(濟南市市中區六里山南路2—1號)北樓107房間,聯系電話:0531—82568247。 

  (二)資格審查 

  報名期間,由市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職位規定的條件資格,對報考人員逐一進行審查,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筆試。參加筆試的人數與公選干部數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資格審查貫穿公選工作全過程,提供情況不實的,發現后將取消進入下一階段資格。 

  (三)考試及業績評價 

  采取筆試、面試、領導能力測試與業績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由市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根據職位特點和要求,采取分類命題、集中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 

  根據筆試成績,按各公選干部職位數量8: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業績評價范圍人選。 

  2、業績評價。由市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進入范圍的人選進行業績評價,并在一定范圍內公示。 

  按筆試成績與業績評價得分8:2的比例計分,按各公選干部職位數量5: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選。 

  3、面試。采取分類命題方式,運用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情景模擬等方法進行。 

  4、領導能力測試。采取計算機化自適應測試形式,以領導工作情景案例為測試內容,對進入面試范圍人選進行領導能力測試。 

  (四)組織考察 

  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業績評價得分、領導能力測試成績4:4:1:1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差額考察對象。公選職位為1人的,考察對象的比例不低于1:3;公選職位為多人的,考察對象的比例不低于1:1.5,并發布考察公示。考察工作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考察時,進行群眾信任度評價和德的認可度評價的測評。 

  為了把干部選準、選好,此次公選增加實踐考察內容,主要是安排入選暫不明確具體職位的15名市管副職領導干部人選到基層進行為期一年的實踐鍛煉,市委組織部負責跟蹤考察。實踐鍛煉期間,保持原職級待遇。 

  (五)研究任用 

  報考明確具體職位的5名市管副職領導干部和15名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副處長,考察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考察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研究任用。報考暫不明確具體職位的15名市管副職領導干部人選,待實踐鍛煉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專業特長及考察情況,研究任用。原工作單位有空缺職位的,優先在原單位安排使用;原工作單位沒有空缺職位的,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調整使用,不服從調整使用的取消任用資格。擬任用人選要在一定范圍內進行任前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影響任用問題的,辦理任職手續。任職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間,按照有關規定享受相應待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職;不合格的免去試任職務,由原單位安排適當工作。對進入考察范圍未任用的人員,符合后備干部條件的,納入后備干部隊伍進行培養。 

  三、組織領導

  此次公開選拔工作在市委領導下,由市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市紀檢(監察)部門派員并邀請“兩代表一委員”和新聞媒體全程監督。設立監督舉報電話:0531—66601118、66601119,0531-12380。一經發現違規行為,嚴肅處理。

  本公告及其他未盡事宜由市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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