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中小學教師招考簡章
齊魯人才網 . 2013-06-11發布(bu)
    為滿足教學需求,根據《濰坊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將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2012年公開招考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品行良好,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符合崗位要求的國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相應專業(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畢業生,具有相應教師資格。

  應屆畢業生報考的,須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

  (四)本科畢業生須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須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須是2011或2012年畢業生。戶口或生源地為本開發區的不受此限;2008年以來由山東省統一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的不受此限。

  (六)熱愛教育事業,并自愿保證在用人單位服務5周年以上。

  (七)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2012年公開招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計劃》)。

  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

  二、報名交費及資格初審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網上報名及資格初審、加分及減免費用人員現場確認、筆試、資格復查、面試、體檢考核和錄用等步驟進行。

  (一)網上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網上收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2年6月11日-6月20日。

  查詢及交費時間:2012年6月13日-6月22日。

  應聘人員登錄濰坊市人事考試(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網站(www.wfrsks.com,下同),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數碼照片[分辨率為160像素(高)×120像素(寬),文件大小不超過20KB,文件類型為JPG,照片務必清晰]。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一經招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

  報考濰坊市直事業單位教育類崗位的,如符合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相關崗位報考條件,可同時兼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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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資格初審

  用人單位在報名期間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對不符合應聘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

  (三)網上交費

  報考人員可在從網上提交報考信息2天后至查詢及交費時間截止前登陸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于2012年6月13日8:00-22日17:30登錄濰坊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繳納筆試考務費40元,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打印《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招考報名登記表》和《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招考誠信承諾書》,供面試時使用。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交費。報考人員可經網上報名初審通過后,持《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招考報名登記表》和以下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于6月26日8:00-17:30到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招考工作辦公室辦理考務費減免現場確認手續,過期不辦理手續的,視為自動棄權。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

  三、考試

  招考人數與審核后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須達到規定比例,一般不低于1:6(其中招考1人的,比例不低于1:8;招考10人及以上的,比例不低于1:3)。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公開招考工作辦公室研究,招考計劃相應核減至規定比例或取消。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答辯。

  (一)筆試

  1、筆試時間為2012年7月7日上午9:00-11:00,具體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2、報考人員須于2012年7月5日-6日登陸“濰坊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繳納筆試考務費后,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憑此證與身份證參加筆試。

  3、筆試考一科,由濰坊市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考試內容為濰坊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考教育類,即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報考濰坊市直事業單位教育類崗位兼報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相關崗位的,其參加濰坊市直事業單位教育類相同崗位的筆試成績有效。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為保證招用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體檢范圍。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公開招考工作辦公室根據應聘人數和考試情況確定。

  4、筆試加分

  (1)由山東省統一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2008、2009、2010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報考的加5分。現場確認時提供以下材料:到村任職的須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三支一扶”的須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須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已享受優惠政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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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本科或研究生期間的省級優秀畢業生或省級優秀學生干部加5分、其他院校本科或研究生期間的省級優秀畢業生或省級優秀學生干部加3分。現場確認時須提交相應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戶口或生源地為本開發區的碩士及以上畢業生加7分、“985工程”或“211工程”工程院校本科畢業生加5分、其他本科畢業生加3分。現場確認時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①家庭戶口簿;②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

  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持上述材料,于6月26日8:00-17:30到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招考工作辦公室現場確認,并在網上公示無異議后予以加分,且同一項中,只計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二)面試答辯

  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按照招考計劃和報考崗位(專業),由高分到低分(含加分)一般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招考1人的按1:6的比例;招考2人的按1:4的比例)。如果列最后的人員筆試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面試。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公開招考工作辦公室研究,招考計劃相應核減至規定比例或取消。

  1、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內容為答辯或試講,報考學前教育、美術、音樂和舞蹈教師崗位的增加技能測試,具體內容根據專業和崗位特點確定。

  3、面試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成績,由評委當場評判,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成績現場公布。

  四、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考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經網上資格初審通過后可參加筆試。進入面試人員須向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招考工作辦公室提交《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招考報名登記表》、《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招考誠信承諾書》及下述證明材料: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畢業證、學位證(應屆畢業生可持身份證、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核發的就業推薦表等證明材料、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能正常畢業的學歷證明)、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等崗位所要求的各類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原件審核后退還)。在職人員須提交用人權限管理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材料。

  進入面試人員提交上述材料的時間為7月12日8:00-17:30。未能按時提交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符合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

  五、體檢考核

  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按照招聘崗位和招聘計劃,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選,等額組織體檢考核。總成績相同時,按“985工程”院校畢業生、“211工程”院校畢業生、戶口或生源地為本開發區的畢業生、筆試成績、學歷層次的順序依次優先。

  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安排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的,組織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最后復審,并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

  因放棄體檢考核資格或體檢考核不合格等情況出現崗位空缺的,從應聘同崗位的其他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錄用

  體檢考核工作結束后,將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時間為7天。如發現問題,一經核實即取消應聘人員錄用資格。應屆畢業生未于規定時間內提供畢業證和學位證的,取消錄用資格。

  公示合格的擬錄用人員,由錄用單位主管部門提出錄用意見,報人事部門備案。錄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錄用合同,辦理有關手續。

  公開招考錄用人員按規定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用工合同期限內)。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錄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招考工作辦公室地址: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辦公樓(西城區海化街)

  咨詢電話:
  15266615931(報名處)
  0536—8272090(報名網站技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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