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濟寧市力爭達到4萬高校畢業生就業
齊魯人才網 . 2013-06-12發布
    濟寧市政府將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就業工作的首位,近日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著力建立包括財政、稅收、金融等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綜合政策扶持體系,計劃全年高校畢業生就業資金支出2082萬元,比2011年增加868萬元、增長71.2%。通過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確保實現高校畢業生就業3.5萬人,力爭達到4萬人,就業率達到85%以上。

    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就業

    鼓勵企業積極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當年凡吸納高校畢業生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企業,在勞動合同存續期內,以當年最低繳費基數為標準按吸納人數給予企業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最長不超過3年。

    高校畢業生所在企業繳費確有困難,企業可以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設立大學生養老保險繳費專戶,優先為高校畢業生繳納社會保險。各類企業吸納擇業期內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的,按實際吸納人數,企業可申請每人1000元的崗位補貼。財政部門在安排扶持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發展資金時,重點向當年新招用高校畢業生占企業職工總人數30%以上的中小企業傾斜,優先提供技術改造貸款貼息。

    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當年新招收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經辦金融機構可根據實際吸納人數,按每人最高10萬元標準、期限最長2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額度貸款;對符合小額擔保貸款規定條件的,由財政部門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到中小企業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科研項目經費申請、科研成果或榮譽稱號申報等方面,享受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給予每人每月1100元崗位補貼

    實施“高校畢業生社區就業計劃”,到2015年底每個社區至少安排1名高校畢業生。大力開發社會管理和公共教育、醫療衛生、文化等領域公益性服務崗位,對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在協議期內,給予每人每月1100元的崗位補貼,并以當年最低繳費基數為標準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并適時提高補貼額度。

    自主創業補貼真多

    “十二五”期間建立2處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市級大學生創業(孵化)園,每個縣(市、區)建立1處不低于2000平方米的大學生創業(孵化)園。今后政府投資新建的科技、文化、商貿等市場,拿出10%左右的攤位用于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3年內免收租賃費。濟寧籍高校畢業生在全市范圍內自主創業的,3年內根據其所繳納的地方級稅收,由政府同級財政部門給予等額補貼。

    高校畢業生所辦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的,按每吸納1人給予一次性500元創業崗位開發補貼,并免收就業高校畢業生3年內的人事代理費用。對高校畢業生首次領取營業執照并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給予一次性2000元創業補貼。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額度不超過10萬元、期限最長2年的小額擔保貸款;對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提高貸款額度。

    對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微利項目的,由財政據實全額貼息。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醫療保險,可以自主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享受政府補助。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可相互轉移,繳費年限可以折算,全市范圍內醫療保險關系可以轉移接續。

    1500名高校畢業生進入見習基地見習

    “十二五”期間,確保每年不少于1500名高校畢業生進入見習基地見習。高校畢業生在定點培訓機構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根據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情況,給予初級職業技能培訓補貼400元、中級職業技能培訓補貼600元、高級職業技能培訓補貼800元、創業培訓補貼1000元。企業新招收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在6個月之內開展崗前培訓的,給予企業初級工400元,中級工600元,高級工800元的培訓補貼。對招商引資2億元以上并開工建設的項目,根據其人才的需求情況,實行“訂單式”培訓,所需經費由用人單位與同級財政按6:4比例承擔。

    48小時內為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推薦就業崗位

    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為已就業高校畢業生免費辦理就業登記,并按規定提供人事、勞動保障代理服務。對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進行失業登記,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并納入戶籍所在地失業人員統一管理,落實免費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人事檔案托管等相關就業扶持政策。公共就業服務機構,48小時內為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推薦就業崗位。對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實施就業援助,建立專門臺賬,“一對一”進行職業指導和重點幫扶。

    各縣(市、區)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每年要向本地生源困難家庭畢業生提供不少于3個崗位的需求信息;凡通過“雙向選擇”方式招聘高校畢業生的國有企業,要拿出一定的崗位專門用于招聘困難家庭畢業生。

    濟寧籍困難家庭畢業生,已經進行畢業登記的,經個人申請、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機構審查認定,就業前可到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所每月領取100元的生活補貼,最長領取時間為6個月。生活補貼不計入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家庭的經濟收入基數。特困生在全市范圍內參加各類招聘考選活動、辦理戶口遷移和人事代理、查詢就業信息等,憑就業服務卡和身份證一律免收入場費、報名費、手續費、工本費等相關費用。

    同時,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靈活就業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每人每月200元的定額社會保險補貼,最長不超過3年。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允許高校畢業生在就業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并享受相關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對到各類用人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其職稱評定、工資待遇、社會保險辦理、工齡確定等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執行。高校畢業生從企業、社會團體到機關事業單位就業的,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合并計算為工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