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積金繳存基數再上調不低于1897元
齊魯人才網 . 2013-06-15發布
    6月12日,記者從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隨著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上漲,今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再次上調。最高繳費標準為不超過9485元,最低不低于1897元。行政及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16%。其他企事業單位,可提高繳存比例,但最高不超過24%,新建立繳存關系的企業單位,繳存比例不得低于10%。由此換算出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公積金不得超過1138.2元/月,最少要為職工繳納94.85元/月。與去年相比,下限上調了10.15元/月。

    據了解,201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2011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各繳存單位繳存基數不得低于上年度本單位月人均工資總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最高不超過9485元,最低不低于1897元。而在上年度,上述兩個數額分別為8472元和1694元,繳費基數均有了較大幅度提高。根據要求,2012年度行政及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16%,即個人8%、單位8%;其他企事業單位,可提高繳存比例,但最高不超過24%,即個人12%、單位12%;新建立繳存關系的企業單位,繳存比例不得低于10%,即個人5%、單位5%。

    根據上述調整,可以換算出,2012年度職工繳存公積金最高數額為2276.4元/月,最低為189.7元/月,即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公積金不得超過1138.2元/月,最少要為職工繳納94.85元/月。2011年度規定,單位繳存最低不得低于84.7元/月,最高限定在1016.64元/月。上下限分別較2011年度提高121.56元/月和10.15元/月。此次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的執行時間為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任何單位不得等額、定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各繳存單位要認真填寫《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表》,蓋章后于8月1日前報所在地住房公積金服務廳審定。中心對單位報送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表》和電子數據審核無誤后,加蓋“業務專用章”,確定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此外,要求住房公積金尚未繳至2012年6月份的單位,應在補齊欠繳的住房公積金后,方可進行繳存基數調整。各單位調整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后,再辦理人員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