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濟南平陰縣教體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齊魯人才網 . 2013-06-18發布
    根據《濟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濟人字[2007]91號)和中共平陰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平陰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的通知》(平辦發[2008]5號)有關規定和我縣實際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為教體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部分工作人員。現就公開招聘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已取得國家承認的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必須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2年7月2日以后出生)。

  (四)專科學歷要求為平陰生源或具有平陰常住戶口,本科學歷要求為濟南生源或具有濟南常住戶口(不含學校集體戶口)。

  碩士研究生和國家計劃內211工程大學本科畢業生,及報考職業教育和高中音樂崗位的人員不受戶口和生源地限制。在平陰縣服務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和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報考不受戶口和生源地限制。夫妻雙方有一方為平陰常住戶口或平陰生源,另一方報考時不受戶口和生源地限制。

  (五)除教育管理、職業教育和高中音樂崗位外,其他崗位的報考人員須具備教師資格證,報名參加2012年教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可先報考,但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教師資格兩科考試及教育教學能力測評未全部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招聘學科(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報考職業教育崗位的,須由縣教體局先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和技能操作初試。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在職人員報考的,需征得有用人權限的部門或單位同意,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應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其中,在讀全日制院校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參加報考。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

  全縣教體事業單位計劃招聘120人。具體招聘學科(崗位)和條件要求詳見《平陰縣2012年教體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統計表》(附件)、《平陰縣2012年教體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匯總表》(附件),其中:教育管理、職業教育、高中教學和初中教學崗位屬于縣直學校,小學教學和學前教學崗位屬于鄉鎮(街道辦)學校。具體的招聘單位將根據暑期教師調整和教育教學需要等情況在網上進行公布。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現場交費的方式進行。報名和資格審查由縣教體局組織,縣人社局、縣編辦、縣監察局進行指導監督。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2年7月2至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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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名地點:平陰縣教育體育局辦公樓。

  (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嚴格按招聘學科(崗位)的條件要求進行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學科(崗位),待考試結束后,按報考學科(崗位)考試總成績排名,由考生依次挑選招聘單位。非師范類畢業生經審查批準后,可報考與所學專業相近的招聘學科(崗位)。應聘人員于2012年7月2日前登錄平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pingyin.gov.cn)下載《平陰縣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誠信承諾書》,并按要求規范填寫、貼好照片。

  2、應聘人員現場報名時需提交《平陰縣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誠信承諾書》、招聘學科(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就業報到證(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提交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身份證、戶口簿或生源地證明、2張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進行資格審查。除提交上述報名材料外,“三支一扶”大學生還須提交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服務縣(市)區“三支一扶”管理機構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報考證明;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交縣(市)區組織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報考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還須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在職人員還須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介紹信,出具介紹信確有困難的,經招聘主管部門同意,可在體檢和考核前提供,到時提供不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夫妻雙方有一方為平陰縣常住戶口或平陰生源,另一方報名還須提交雙方的相關材料和結婚證。報名提交的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或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身份證、戶口簿、《招募通知書》、結婚證等證件均需提交一份復印件,審驗原件后留存復印件。

  3、報考縣職業教育崗位的,于2012年6月27日到縣職業中專先進行報名資格審查,29日進行技能操作初試,具體事宜詳見《平陰縣2012年教體事業單位職業教育崗位資格審查及初試方案》(附件)。

  4、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還須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收費減免手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工作人員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和報考學科,認真審驗有關證件和證明材料,確定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對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考和聘用資格的,查實后取消其報考和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現場交費

  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以及職業教育崗位技能操作初試后確認報名的人員,交報名考務費40元。交費成功人員于2012年7月11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證和交費收據(或收費減免證明)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報名和資格審查結束后,各招聘學科(崗位)報名人數最終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報考取消招聘計劃學科(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招聘學科(崗位)。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一)筆試

  筆試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除教育管理、職業教育和高中音樂崗位外,其他崗位筆試教育基礎知識,包括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和心理學、新課程改革綱要、教育教學案例分析、寫作等內容。教育管理、職業教育和高中音樂崗位筆試內容詳見《平陰縣2012年教體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匯總表》(附件)。

  筆試時間和地點:2012年7月15日上午8:00—9:30,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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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選派)、考核合格,此次參加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總成績加10分。已通過享受優惠政策被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經審核確認,對符合筆試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在平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pingyin.gov.cn)公示無異議后實施加分。

  筆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聘計劃和考試情況,確定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

  (二)面試

  面試由縣教體局和縣人社局共同組織,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根據筆試總成績按各招聘學科(崗位)招聘計劃1:3的比例(學前教育學科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招聘崗位,取消招聘計劃。

  教育管理崗位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主要測評報考人員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反應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等方面的素質和能力,每個報考人員的面試時間一般不超過20分鐘。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采取每個測評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招聘崗位的名次排序,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對成績并列人員再組織進行面試,確定最終排名。

  除教育管理崗位外,其他招聘崗位面試采取試講或試講加技能操作的方式進行,各招聘學科(崗位)的面試方式詳見《平陰縣2012年教體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匯總表》(附件)。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進行試講加技能操作的崗位,試講和技能操作各占50分),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面試結束后,按筆試總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職業教育崗位按技能操作初試成績占20%、筆試總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并列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招聘學科(崗位)的名次排序,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對成績并列人員再組織進行面試,確定最終排名。

  在體檢考核時因棄權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的人員空缺,遞補人員出現考試總成績并列時,也按上述辦法等額遞補。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按各招聘學科(崗位)的招聘計劃依次等額確定體檢考核人員。擬確定為體檢考核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其中實際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學科(崗位),擬確定為體檢考核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同類招聘學科(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員達到規定比例學科(崗位)進入體檢考核人員的面試最低成績。

  面試現場設社會監督席,派駐社會監督員在面試現場,對面試過程、評分過程進行監督。面試的具體事宜另行通知,參照公務員面試收費標準,參加面試人員需交納面試考務費70元。

  五、體檢和考核

  體檢考核人員確定后,由縣教體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醫院要出具體檢合格或不合格的書面體檢結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和縣教體局組織進行考核,專門成立考核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核工作。考核根據崗位條件要求可采取多種方式進行,應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核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核對象,縣教體局要對考核對象出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的書面意見。

  因棄權或體檢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按報考學科(崗位)考試總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后,再組織進行體檢考核。

  六、挑選單位

  挑選單位前,根據暑期教師調整和教育教學需要等情況在平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pingyin.gov.cn)公布各招聘學科(崗位)的具體招聘單位。體檢考核合格人員,按報考學科(崗位)考試總成績排名,依次挑選該學科(崗位)的具體招聘單位,確定擬聘用人員。挑選單位結束后,因放棄挑選造成的缺額,按報考學科(崗位)考試總成績排名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選后,再對其進行體檢考核。

  七、聘用和公示

  對體檢考核合格和挑選單位后的擬聘用人員,在平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pingyin.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縣教體局提出聘用意見,填寫《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情況匯總表》和《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登記表》,按管理權限報批或備案。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發給《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憑本通知書辦理派遣、調動、聘用等手續。截止到2012年7月31日,受聘人員未取得招聘崗位要求學歷證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招聘崗位要求具備教師資格證的受聘人員參加2012年教師資格兩科考試及教育教學能力測評未全部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受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就業手續或未到單位報到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在公示和聘用環節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已挑選完的招聘單位也不再調整。

  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招聘到鄉鎮(街道辦)教育機構的,同時與用人單位簽訂服務協議,服務期為5年,期間不得調動和參加相關招考招聘(上級有明確規定的除外)。聘用人員實行人事代理制,人事檔案由招聘單位委托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進行代理。

  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和縣教體局對受聘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受聘人員為未就業畢業生的,試用期可以延長至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

  八、信息發布和其他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簡章、成績、公示等有關信息通過平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pingyin.gov.cn)進行發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咨詢電話:縣教體局0531-83101609,縣人社局0531-87885887。監督電話:縣監察局0531-87883716。

  本簡章由平陰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