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就業協議書,填寫時應注意的問題
齊魯人才 . 2013-06-29發布(bu)
    1、畢業生情況部分:如實填寫,姓名、學制、學歷。專業名稱、家庭地址要詳細填寫,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聯系電話一定要填寫清楚,電話號碼變更要及時告知所在系或本班輔導員,一旦有事學院或用人單位便于通知。

  2、單位情況部分:檢查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用人單位的有效印鑒名稱一致;單位聯系人、電話、通訊地址及性質要寫清楚;檔案轉寄地址一欄,一定要將人事檔案保管單位的全稱和地址填寫清楚,有人事檔案保管權的單位可填寫單位地址,無人事保管權的單位應填寫其委托保管檔案的地址(人才市場、人才交流中心——主要指掛靠到人才交流中心或人才市場的三資企業、民營企業和私營企業)。

  3、雙方協商達成的附加條款:雙方應將畢業生就讀本科考取專升本,體檢等特殊要求、違約的責任及違約金以及其他有關事項經協商達成的附加條款填寫清楚,落實在協議書應聘意見或用人單位意見欄里,或者另備一份補充協議,避免將來出現麻煩。

  4、關于用人單位公章: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書時,一定要注意用人單位級別和主管部門,不要以為只要有接收單位公章就萬事大吉,也不要以為“反正有單位同意接收我,無所謂”,其實,用人單位除有單位性質之分,還有級別之分,一定要將所有需要的公章蓋全,避免不必要的麻煩(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用人單位有幾種級別:中直單位、省直單位、市縣屬單位、區屬單位。 
    ①聯系中直單位的,有人事部門接受意見和公章即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例如:中鐵大橋局的人事章); 

    ②聯系省直單位的,分兩種:一種是聯系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如果直接到省主管廳局就業,有廳局的接收意見和人事章即可;如果聯系的是廳局下屬的單位,就要有該單位的接收意見和人事章,還要有主管廳局的人事章(如省公路局要有省交通廳人事章);另一種是掛靠到省人才交流中心的非國有企業(三資、私營、民營),應有企業的人事接收章和省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章(所以,應該在和用人單位洽談的時候咨詢清楚,也就是了解該單位是否有用人權和檔案保管權)。 

    ③聯系市縣屬單位的,有三種情況:聯系的是國有企事業單位,有用人單位的意見和人事章,用人單位主管局的人事章,以及市縣人事局的接收章;聯系的是掛靠到市縣屬人才交流中心的非國有企業,就應該有該企業的人事接收章、市縣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章以及市縣人事局的畢業生調配專用章;如:聯系縣公路局的,有單位的人事章、主管局的人事章,加蓋市縣人事局的公章(無編制的要有市縣人才服務中心章)。 

    ④聯系區屬單位的,要有用人單位人事接收意見、公章,用人單位主管局人事接收章,區人事局公章,最后加蓋市人事局調配章。

  總結:一個章(兩種):中直單位;省主管廳局;兩個章(三種):省廳局下屬單位(單位接收意見、人事章,主管廳局人事章);省屬掛靠省人才的非國有企業(企業人事接收章,省人才人事章);市縣屬的單位三個章(兩種):市縣屬的國有企事業單位(用人單位意見人事章,用人單位主管局的人事章,市縣人事局接收章);市縣屬掛靠到市縣人才交流中心的非國有企業(企業人事接收章,市縣人才交流中心人事章,市縣人事局畢業生調配專用章);四個章:區屬單位。

  5、部分省市就業審批表:部分省市為控制人事編制或控制人口增長的戶口問題,對畢業生有特殊要求,在與這些省市單位簽約時,要注意這些特殊要求,即該省市提供的進入該省市工作的就業審批表。截至目前,這些省市包括:廣東,黑龍江,福建,北京,上海,天津,大連,廣州,深圳,珠海,青島,沈陽,南京,廈門,寧波,成都,石家莊(本地生源返回就業不需要)

  6、就業協議書的使用與管理工作。凡我院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約時,均應使用省教育廳印制的《安徽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一式四份)。協議書人手一份,專人專號,遺失不補,復印無效。畢業生考取專升本,就業協議書須上交院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可與多個用人單位洽談,但最終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協議書一旦簽定生效,協議三方必須履行協議所規定的義務,原則上不得違約。對使用他人協議書、一人簽定2個以上協議、協議書遺失、涂改,不論何種原因,一律按違約處理。

  7、改派。就業方案下達后,原則上不予改派。改派分為兩類:第一類是違約改派,是指離校時已落實具體工作單位,并拿到派往該單位報到證者,此類非特殊情況不予辦理。確有特殊原因需要調整就業單位的畢業生在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后,應將有關材料(①原派遣單位的有效解約函;②與擬接收單位所簽的就業協議書;③第一次派遣時所持就業報到證)報院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領取和填寫畢業生改派申請表,辦理改派手續。第二類是指畢業時尚未落實工作單位(未簽訂正式就業協議書),拿到去生源地教育或人事部門的報到證者,持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原報到證、回院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審核、登記、辦理改派手續;改派時間為畢業后兩年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