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臨邑縣公安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齊魯人才 . 2013-06-30發布
    一、招聘條件和范圍

  應考者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2、具有臨邑縣常駐戶口,年齡28周歲以下(1984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年齡放寬到30周歲(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3、國家計劃內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且取得學士以上學位;4、雙眼裸視力均不低于4.8,無色盲、色弱;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麻等);兩耳無重聽,無口吃,嗅覺不遲鈍;無雞胸、無腋臭,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八字步、羅圈腿,無重度平腳板;無紋身、少白頭、駝背、無各種殘疾,直系血親無精神病史,無傳染病;5、經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批準的其他資格條件。

  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教師、醫護人員應聘,須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直系親屬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高校畢業生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其他原因不宜從事公安相關工作的。

  二、招聘計劃

  招聘計劃見附表。報名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的,報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相應調整招聘計劃。

  三、報 名

  1、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登陸“臨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lyrs.cn)下載《臨邑縣人事考試報名表》和《臨邑縣人事考試誠信承諾書》,并根據說明認真填寫相應項目。2、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首先進行現場目測和資格初審,目測和初審的有關要求,按照臨邑縣公安局發布的《現場目測及資格初審須知》為準,未通過現場目測和資格初審的不能報名。3、通過現場目測和資格初審的人員,持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3張及報名考務費40元(有工作單位的須持單位允許報考的證明)報名。

  縣人社局、公安局和監察局對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審查。對因提供虛假個人信息和證明材料取得考試資格人員,按照臨人發〔2007〕30號文件的有關條款處理。

  報名時間:2012年7月6日-7月7日,工作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報名地點:縣就業創業市場(渤海路北首路東)。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百分制計算成績。筆試內容為政治經濟理論、法律法規、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基礎性知識、公安基礎知識和綜合寫作。根據招聘崗位、招聘計劃和筆試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

  筆試時間:2012年7月13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臨邑縣第五中學。

  2、面試。采用通用能力面試方式,百分制計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舉止儀表等。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到縣人社局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面試人員每人交納面試考務費70元,并持面試通知書、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要求參加面試。取得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面試的,視為自愿放棄。

  3、總成績排名的確定。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采取百分制計算出每個考生的總成績,并張榜公布。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招聘崗位及招聘計劃,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確定體能素質測評人員。如總成績相等,按筆試成績高者確定人選。

  4、體能素質測評。體能素質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文件規定執行。體能素質測評未達標的,不能進入體檢和考核政審環節。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素質測評的,視作自愿放棄。根據招聘計劃,分崗位從體能素質測評合格人員中等額確定考察政審和體檢人員。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政審和體檢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和聘用崗位要求進行,全面考察了解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同時按照招考簡章的要求,對進入范圍人員的學歷、學位、就業報到證、學生檔案、身份證、戶口本、單位介紹信等檔案材料及證明材料進行核查認定。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有關資證材料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政審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內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現實表現等情況。

  考察政審合格的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考察政審、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分崗位在體能素質測評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聘用

  考察政審和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張榜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無異議的,由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頒發《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憑《聘用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組織領導

  招聘公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關全縣社會穩定大局,必須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嚴格掌握政策條件,嚴格招聘程序,嚴肅組織紀律。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一律按照臨人發[2007]30號文件規定處理。為了增加招聘工作的透明度,保證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招聘工作實行“五公開”即計劃公開、條件公開、程序公開、成績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