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五蓮縣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招聘簡章
齊魯人才 . 2013-07-02發布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準,面向全縣為五蓮縣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編制外司法警察,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1、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五蓮戶籍,年齡30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2010年以后退伍軍人報考的,學歷可放寬到高中或全日制中專以上。
    4、身體健康,身高1.70米以上。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院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不能報考。

    二、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編制外司法警察10名(男性)。招聘職位與報考人數達不到1:3比例要求的,招聘指標相應核減。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2年7月5日—7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報名地點:五蓮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五蓮縣城富強路218號)。

    大學生報考應提交畢業證、報到證(2012年應屆畢業生尚未發畢業證、報到證的,可持學校出具的學歷證明和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退伍軍人報考應提交身份證、退伍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報考人員要認真填寫《2012年五蓮縣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編制外司法警察報名登記表》(一式一份,貼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張)。考務費每人80元。

    (二)資格審查

    招聘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到證、退伍證、畢業證、身份證和戶口簿(戶籍證明)等相關材料進行現場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準予報名考試。

    四、考試時間、內容及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兩種形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7月8日上午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考生于7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領取《準考證》。

    2、考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與公文寫作、法律基礎知識與計算機基礎知識。

    3、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公共基礎知識與公文寫作占50%,法律基礎知識與計算機基礎知識占50%。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五蓮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wlhrss.gov.cn)統一公布。

    (二)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7月11日上午進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考生于7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領取《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需提供考生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并交納面試考務費70元。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每名考生的面試時間不超過10分鐘。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面試結束后向考生統一宣布,并在五蓮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

    五、確定初選人員

    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總分的50%計算考生的總成績(均保留2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初選人員。如總成績相同,以學歷高者為先;如學歷也相同,以筆試成績高者為先。

    六、政審和體檢

    初選人員確定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檢察院組織進行政審。政審合格的,統一組織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因政審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缺額的,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初選人員經政審、體檢合格后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天。經公示未發現有影響聘用問題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有影響聘用問題的,取消聘用資格,再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管理和待遇

    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辦理聘用手續(聘期三年),實行編制外管理。聘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可繼續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員由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實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員月工資按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同等條件人員工資的80%確定,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由縣財政負擔。

    聘用期間,如遇政策性清退,則按上級有關政策執行。

    咨詢電話:0633-5226321監督電話:0633-5213245

    本簡章由五蓮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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