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港區公開招聘小學、幼兒園教師簡章(圖)
齊魯人才 . 2013-07-05發布
    根據《日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經區委、區政府批準,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小學、幼兒園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東港區常住戶口(2012年6月30日前落戶,不含因升學、就業等原因而隨遷到東港區的戶口)或屬東港生源的全日制專科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政治合格,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
  2.28歲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年齡放寬到30周歲(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專科及以上學歷;
  4.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
  5.報考小學普通學科的人員,不受所學專業限制,報考小學專業學科的人員所報學科必須與其所學專業一致;報考幼兒教師須學前教育(幼師)專業畢業或具備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專科以上學歷畢業生;
  6.身體健康。

  東港區在編人員不得報考;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以及法律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招聘計劃
東港區公開招聘小學、幼兒園教師簡章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

  每名考生只能選擇報考一個學科,一經確定,不允許改報。
  報名時間:2012年8月1日至8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再辦理。
  報名地點:東港區教育局政工科(地址:北京路西,濟南路南,棗莊路東,北京路中學院內,乘公交30路、34路北京路中學站下車即到)。
  咨詢電話:3226766
  報名辦法:考生本人攜帶就業報到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戶口本、《東港區2012年公開招聘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登記表》和《東港區2012年招考小學幼兒園教師準考證》(本人手寫原件。登錄東港區教育局網站下載中心下載,A4紙縱向打印);近期同底版一寸證件照片3張;考試費80元現場報名。

  如出現學科報名人數少于考錄計劃的2倍時,則相應核減考錄計劃。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考工作全過程。對報名人員提交的就業報到證、畢業證、身份證、戶口本、教師資格證等,由區教育局、編辦、人社局、監察局聯合進行審查,并查閱畢業生本人檔案確認。對報名時間截止仍未提交有效證明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報名資格。資格審查結果張榜公布。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考人員一律參加筆試。筆試內容為:報考小學學科教師的測試高中及以上相應學科專業知識(占70%),以及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教育法律法規(占30%),共100分;報考幼兒教師的測試幼兒教育基礎知識(占70%),以及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占30%),共100分。

  筆試時間:2012年8月9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張榜公布。

  筆試成績加分:由我省統一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專門項目畢業生,服務期滿2年,考核合格,筆試成績加10分。在進行加分確認時,“三支一扶”大學生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要出具區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符合筆試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經審核確認并在網上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實施加分。已享受優惠政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小學普通學科按照1:1.5、專業學科(音體美英語專業)及幼兒園教師按照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①報考小學語文、數學、英語學科的面試采取講課的方式進行,講課內容為現行小學相應學科教材內容。講課時間在12分鐘以內。講課總分為100分。

  ②報考小學音體美專業學科教師和幼兒園教師的面試采取專業技能測試和講課的方式進行。專業技能測試的內容為:小學音樂專業測試聲樂、器樂(鋼琴)、舞蹈;小學體育專業測試100米、跳遠、籃球;小學美術專業測試美術字、素描;幼兒園幼師(學前教育)專業測試聲樂、器樂(電子鋼琴)、舞蹈、繪畫。講課內容為現行小學相應專業學科教材和幼兒園教材內容,講課時間在12分鐘以內。專業技能測試和講課總分為100分(專業技能測試占60分,講課占40分)。

  面試評分標準制定和評分,由學科評審委員會制定。學科評委實行異地聘請,并嚴密組織,確保評分客觀公正。

  面試時間:2012年8月14日上午8:30開始。
  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人員需交面試費70元。

  面試成績張榜公布。筆試成績的50%加面試(講課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的50%即為報考人員的總成績。總成績張榜公布。

  六、體檢和考核

  根據總成績,按報考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人選,對因棄權、體檢和考核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按總成績分學科依次遞補。如報考崗位中出現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核人選。

  七、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公示3日無異議的,根據已公布的教師崗位需求和報考學科,按照優生優選的原則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行選擇崗位,由區教育局派遣。凡不服從派遣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按成績分學科依次遞補。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和服務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服務期為三年。試用期滿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區編辦下達編制,辦理轉正手續,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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