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濟南市天橋區公開招聘教師簡章(圖)
齊魯人才 . 2013-07-10發布
    為建立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學科配套的師資隊伍,按照《濟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濟人字[2007]91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縣(市)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濟人字[2009]96號)的有關規定,現將2012年天橋區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體健康;
    2.國家承認學歷的高校2010、2011年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和2012年應屆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含由我省2008年、2009年、2010年統一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2012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
    3.報考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的應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中學教師崗位的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1年7月13日以后出生);
    5.專、本科學歷限濟南生源或濟南常住戶口(不含學校集體戶口),碩士以上研究生不限戶籍;
    6.所學專業應與所報專業基本一致;
    7.非師范類畢業生需持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主管機關認定有作弊行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參加應聘,現役軍人不得參加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已被用人單位聘用人員參加應聘,必須征得現聘用單位同意,并由現聘用單位出具同意應聘證明。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

    本次計劃招聘教師96人。其中:初中20人,小學56人,幼兒園20人。
2012年濟南市天橋區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三、報名程序、方法和時間安排

    (一)信息發布

    通過天橋區教育信息中心(//www.tqjy.com.cn)、天橋區畢業生就業信息網(//jnstqq.sdbys.cn)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2年7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2.報名地點:濟南明湖中學(北園大街364號)。

    3.所需材料:

    (1)應聘人員在報名前登錄天橋區教育信息中心、天橋區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下載打印《天橋區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表格要求本人如實填寫,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畢業證及報到證(2012年應屆畢業生未核發報到證的需提供加蓋畢業學校公章的就業推薦表)、戶口本(復印4399免费视频、索引頁、個人頁,碩士以上研究生無需提供)、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應屆師范類畢業生未頒發教師資格證者,需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所學專業性質屬師范類的證明)、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語文學科要求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各種榮譽證書(限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按照由高到低的層級排列裝訂上交復印件。

    (4)符合筆試加分政策人員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應出具省選聘主管機構認定的證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學生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級以上人社部門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

    (5)已被用人單位聘用人員參加應聘需提供現聘用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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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資格審查、報名繳費:

    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資料,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當場公布審查結果。應聘技能崗位(英語、音樂、體育、美術、幼教學科崗位)的人員審查合格當場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領取面試通知書;應聘非技能崗位(指除上述崗位以外的其他學科崗位)的人員審查合格后當場繳納筆試考務費40元,領取筆試準考證。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由本人攜帶有關證明材料辦理現場確認和減免考務費手續。證明材料包括: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服務卡》;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報名資格材料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與簡章要求不符者、材料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三)招聘崗位的取消和核減:

    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報考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我區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四、考試的內容和方法

    根據崗位的不同特點,實行不同的考試方法,技能學科崗位采取面試、筆試和綜合考察的方法;非技能學科崗位采取筆試和綜合考察的方法。

    (一)技能學科崗位

    1.面試:

    面試采取專業技能考察的方式進行,面試時間、地點、程序等具體事宜見面試通知書。主要從言談舉止、邏輯思維、專業素質和能力等方面考察應聘人員從業的基本素質和基本技能。成立教師代表及有關專家組成的評委組,采取百分制計算,現場公布成績。根據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6的比例(達不到1:6的比例,至少應達到1:3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范圍人選,達不到1:3比例要求的,取消或核減相應崗位招聘計劃。通過面試取得筆試資格人選確定后,在天橋區教育信息中心、天橋區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上公布。取得筆試資格人員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繳納筆試費40元,并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空缺按照面試成績依次遞補,并在網上公示。

    2.筆試: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

    筆試內容: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內容為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和教師應該具備的基本素質。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結束后,根據應聘人員報考崗位,按照面試成績和筆試成績之和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參加綜合考察的人員,若達不到1:3的比例,取消或核減相應崗位招聘計劃。面試成績、筆試成績和參加綜合考察人員名單在天橋區教育信息中心、天橋區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上公布。進入綜合考察范圍人員按照網站通知要求在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領取綜合考察通知書。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因棄權造成的人員空缺,根據面試成績和筆試成績之和按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筆試成績加分:由我省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專門項目畢業生,服務期滿2年(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選派的),經考核合格,且符合應聘崗位條件的,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筆試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經審核確認并在網上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實施加分。已享受優惠政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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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綜合考察:

    綜合考察主要包括答辯和說課兩個環節。成立專家評委組,每組評委不少于7人。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再計算平均分為應聘者的得分(各類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綜合考察成績當場公布。綜合考察成績百分制計算,其中答辯成績占30%、說課成績占70%。

    面試和綜合考察考場設社會監督席,在現場對考試程序、評分和打分情況進行監督。

    (二)非技能學科崗位

    按照以上程序,報考非技能學科崗位的應聘人員只參加筆試和綜合考察環節。

    1.筆試:

    審查合格直接參加筆試,筆試結束后,根據應聘人員報考崗位,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參加綜合考察人員,若達不到1:3的比例,取消或核減相應崗位招聘計劃。進入綜合考察范圍人員按照網站通知要求在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繳納綜合考察費70元,并領取綜合考察通知書。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因棄權造成的人員空缺,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綜合考察:與技能學科崗位綜合考察的要求相同。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結束后,報考技能學科崗位的按照面試占30%、筆試占30%、綜合考察占40%的比例;報考非技能學科崗位的按照筆試占40%、綜合考察占6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各類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含加分),按照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核、選崗范圍人選,并依次等額組織體檢考核、選崗,名單在天橋區教育信息中心、天橋區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上公布。

    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以下方法確定體檢考核、選崗人選:

    1.技能學科崗位,按照綜合考察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綜合考察成績相同的,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對相同者重新組織綜合考察,按綜合考察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

    2.非技能學科崗位,按照綜合考察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綜合考察成績相同的,對成績相同者重新組織綜合考察,按綜合考察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

    五、體檢與考核

    在區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區人社局和教育局統一組織體檢人員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統一進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方面的情況。對棄權、體檢或考核不合格人員以及因個人原因無法辦理相關手續造成的空缺,經區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按招聘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崗位選擇

    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按照招聘計劃,參加由區人社局和教育局統一組織的現場崗位選擇,按考試總成績和應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選擇崗位,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崗位選擇或不選崗位的,視為自動放棄,經區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按招聘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七、辦理簽約聘用手續

    根據崗位選擇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天橋區教育信息中心、天橋區畢業生就業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對招聘的教師按照規定程序辦理簽約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確定工資待遇;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正式簽訂聘用合同后,原則上五年內不得辦理調動手續。新聘用人員,按照規定進行培訓。

    此方案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5872687
    區教育局:80998128 80998129
    監督電話:區監察局8160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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