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聊城東阿縣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齊魯人才網 . 2013-07-18發布
    根據《東阿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報請上級有關部門批準,東阿縣縣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0名工作人員。其中:定向考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4名,研究生10名,本科畢業生16名,專科畢業生10名。鄉鎮事業站所招聘30名工作人員。其中:本科畢業生20名,專科畢業生10名,招聘后人員實行人事代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1、縣直事業單位:2010—2011年畢業,在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報到登記的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在縣教育局報到登記的研究生;2010—2011年在縣民政局報到登記的專科及以上學歷退役大學生士兵。

  2、鄉鎮事業站所:2010—2011年畢業,在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報到登記的本(專)科生;2010—2011年在縣民政局報到登記的專科及以上學歷退役大學生士兵。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品行良好,身體健康;
  3、全日制普通高校計劃內招生,尚未正式就業;
  4、具有東阿戶籍或東阿生源。

  三、報名方法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集中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2年7月23日—7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2、報名地點:東阿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3、報名所需材料: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戶口簿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A4紙復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張。
  4、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由工作人員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填寫《報名登記表》和《報考保證書》,并當場拍照備案,作為資格審查的原始依據。
  5、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2012年8月2日—8月4日在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取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四、考務費

  筆試考務費每人80元,報名時現場繳納。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報名時應攜帶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減免手續。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及復印件。

  五、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1、筆試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筆試時間為2012年8月7日。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下午2:30—5:00申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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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符合報考條件的,可以報考定向考錄職位。到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要出具縣委組織部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學生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人事部門的考核材料,“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大學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根據聊發【2011】18號文件規定,在本市入伍的聊城籍退役大學生士兵,參加本次招聘的,筆試成績加5分。符合定向考錄或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報名時應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由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確認。筆試結束后,按《行政能力測驗》、《申論》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的筆試成績。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人數按招聘計劃名額1:1.5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縣政府第二辦公區門口公示。

  2、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面試時需繳納面試費用100元。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主要測評考生從事單位工作必需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反應應變、言語表達和舉止儀表等方面的素質和能力。面試采用百分制,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分組向考生宣布。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面試及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的人員。考試總成績和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員名單在縣政府第二辦公區門口公示。

  六、考核與體檢

  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員確定后,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參照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對考生進行考核、體檢。考核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根據擬聘用職位的要求,對考核對象進行資格復審。體檢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參加體檢人員自理。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對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實行社會公示制度,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被縣直事業單位聘用的人員由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發給《東阿縣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聘用人員憑此通知書辦理派遣等有關手續;被鄉鎮事業站所聘用的人員由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理人事代理相關手續。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間,發給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安排正式工作崗位,根據崗位和上級規定確定工資待遇;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八、其他事項

  在考試、考核、體檢、聘用等環節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名額空缺,均不進行遞補。

  咨詢監督電話:
    東阿縣人事局0635-3289054
    東阿縣監察局0635-3289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