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衛生廳所屬山東省中醫藥研究院招聘簡章
齊魯人才 . 2013-07-26發布
    一、單位簡介



  山東省中醫藥研究院始建于1958年,隸屬于山東省衛生廳,是集科研、臨床、開發于一體的社會公益型事業單位。是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人民政府學位委員會批準的第一批山東省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是山東大學、山東中醫藥大學、天津中醫藥大學、濟寧醫學院等多所高等院校的教學實習基地。該院經過五十多年的發展,現擁有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研究室1個、國家中醫流派和名老中醫藥專家工作室2個、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三級實驗室2個、省級醫藥衛生重點學科2個、省級重點實驗室1個、省級工程研究中心1個、廳級重點實驗室1個。先后承擔了“十一五”科技支撐計劃項目、“863項目”、“973項目”等課題200余項。獲得國家科學技術二等獎、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科技進步一等獎、山東省科技進步一等獎等獎項40余項,獲發明專利20余項,轉讓新藥20余項。現有在職職工153人,其中高級職稱61人,博士后1人、博士7人、碩士41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省級拔尖人才、山東省名老中醫藥專家、山東省醫療衛生1020人才工程等高層次人才10余人。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2012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結合工作需要,該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2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身體健康;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1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5、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須于2012年7月31日前確保取得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二)崗位條件 



  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 



  (三)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www.sdhrss.gov.cn)和山東省中醫藥研究院網站面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符合條件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材料到省中醫藥研究院人事科報名,辦理相關考試手續。 



  報名時間:自信息發布之日起至8月6日。



  報名地點:濟南市歷下區燕子山西路7號。 



  報名材料:國家承認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就業推薦表,并能夠正常畢業;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有本人簽名的《山東省中醫藥研究院2012年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委培及定向畢業生須提交原單位同意面試的證明材料。 



  2、資格審查: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需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現取消資格。 



  (三)考試 



  根據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經批準,面向博士招聘的崗位采取簡化程序,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分英語測試和專業能力測試兩部分。英語占20%,專業能力測試占80%。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面試總分為100分,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60分。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核體檢范圍。 



  (四)考核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數1.2倍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選,并依次等額組織考核、體檢。對考核體檢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可從其他進入同一崗位考核體檢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考核采取查閱檔案、個別談話等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 



  體檢原則上在省級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五)公示聘用 



  經面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有關規定聘用人員與單位簽訂聘用協議后,享受國家和省規定的相應工資福利和該院規定的有關福利待遇。 



  六、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山東省中醫藥研究院人事科 

  程老師 周老師 

  聯系電話:0531—82949807 82968473(傳真) 



  七、其他 



  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2012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2〕14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附件